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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2号公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26 10:22:19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5612次

2017年第22号公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12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信委)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濮阳市工信委是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属正县级财政全供单位。主要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重点项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企业服务等工作。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规划与产业政策科、产业合作科、工业经济运行局、科技和装备工业科、原材料与节能科、中小企业服务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10个职能科室。下设市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数据中心和市人民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单位行政编制33人(实有人数33人),工勤人员实有3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31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0人;事业退休人员2人)。

2015年9-12月账面反映收入23413604.26元。同期支出20980088.56元,年未累计结余3745111.55元。2016年账面反映收入55657862.22元,同期支出41021548.49元,结余18381425.28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加强工业行业管理,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企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财政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但单位还存在滞留、挤占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资金管理方面

1. 挤占专项(项目)资金454672.07元

2. 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11686.46元

3. 滞留“工业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700万元

4. 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109966元

(二)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 濮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不符合申报条件,市工信委违规审批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150万元

2. 河南龙润化工有限公司借用河南龙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料申报项目,项目推荐审批单位把关不严,套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

3. 因企业未取得设备投资发票,不符合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造成清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50万元不能拨付

    (三)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 濮阳市亮宇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直接挪用过桥资金1840万元

2. 金融机构为企业申报使用过桥资金提供不实信息,涉及金额600万元

3. 市中小企业过桥资金管理委员会超规定限额审批过桥资金2540万元

4. 河南中福机械有限公司未正常生产经营,使用过桥资金300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目前,市工信委正在积极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工信委向社会公告,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