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3号公告:濮阳县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12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对濮阳县2017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对水环境治理保护政策落实和相关体制机制建立情况、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水污染治理情况
水污染防治方面,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899家,20家进行了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累计淘汰黄标车737辆,新增污水管网24公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制定出台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濮阳县河渠两侧畜禽养殖业排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方案和办法。
(二)生态环保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濮阳县投入污染防治资金1702万元,中央资金1460元,省级资金242万元,其中: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83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32万元,省级水生态补偿金80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资金260万元,截止2017年11月低,支付中央资金510万元、省级资金107.9万元,结存中央资金950万元、省级资金134.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方面
1.濮阳县23家加油站未进行置换双层罐或防渗池更新改造,未执行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规定。
2.濮阳县环保局在五星沟魏寨村南堤安装的水断面监测点未按时间完成。
(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面
1.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漏报黑臭水体一处,未严格执行《濮阳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
2.濮阳县庆祖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未能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3.濮阳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长时间露天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濮阳县废水重点监控企业12家,其中4家企业监控未联网,4家已联网企业环保部门未核查
5.濮阳县1家企业2台45吨燃煤锅炉未进行脱硝改造。
(三)重点资金保障和使用方面
濮阳县未按规定及时核定征收企业(单位)排污费。
(四)以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 濮阳县两个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未按照责任目标时限完成。目前,濮阳县户部寨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5月正式运营,濮阳县庆祖镇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未建成,至今为运营。
2. 根据濮阳县环保局提供资料,2016年金堤河宋海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3.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濮阳县、范县人民政府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