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自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2010年国家确定9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增加至10项,2012年增加到12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婚前保健。
(二)我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开展的整体情况
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7月份开始实施。项目实施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一是建立了项目组织实施的组织架构。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联合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市和各县区还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统筹组织、计划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二是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体系。明确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规划财务、精神卫生领域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三是建立了项目实施体系。明确了75个乡镇卫生院、2959个村卫生室、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妇幼保健院以及23家指定医疗服务机构承担全市386万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2009年的9大项逐步扩展到12个大项,项目资金由2009年的人均15元,逐步增加到2013年的人均30元。
(三)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情况
项目实施以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逐年递增,2009、2010年项目资金人均经费标准为15元,2011、2012年项目资金人均经费标准为25元,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经费标准为30元。《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1〕30号)文件规定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经费标准为25元。中央、省、省辖市、县(市、区)分别负担15元、5元、2元、3元;中央对54个比照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县人均再负担5元;省财政对省直管县(非比照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县)人均再负担2元。因54个比照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县中央和省补助已达到25元,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可不再负担。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濮阳县属于可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县;市、县财政不再负担。清丰县、华龙区、高新区三个县区市财政负担2元、县(区)财政负担3元。濮阳市收到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8311万元。其中,中央6550万元、省1761万元,市级配套258万元,县(区)配套363.97万元,全市共计8932.97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实施4年来,各级卫生、财政部门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的实际,扎实推进,各项目实施单位、业务技术指导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积极努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技术培训、项目实施等不断规范,覆盖人群逐年扩大,人民群众的受益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在去年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中,我市取得了第五名的成绩,跻身全省先进行列。华龙区黄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玉、建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是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滞留、挪用、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濮阳县卫生局2012年度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下属单位工作经费1141800元。其中,支付保健院207500元、防疫站726700元、精神病院103800元、卫生监督所103800元。
问题成因分析: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加重了疾控、妇幼、卫生监督等机构的工作,存在专业指导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督导、检查等经费不足情况,个别县区卫生部门以此为由,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划拨部分资金给专业机构。
(二)25家服务机构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出范围880256.99元 。经抽查,发现部分服务机构存在扩大支出范围,使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问题(主要为2012年情况,个别单位含2013年数)。
1. 濮阳县7家服务机构扩大支出范围526243.99元
其中:海通乡卫生院用于车辆购置维修、展示柜、沙发、门诊维修等119902.99元。胡状乡卫生院房屋和供暖设备维修费47000元。郎中乡卫生院房屋维修款20000元。梁庄乡卫生院购办公设备款、信息网络等245500元。柳屯镇卫生院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28120元。户部寨镇卫生院购空调、打印机、照相机、电脑、生化仪等58271元。子岸乡卫生院购电脑、相机7450元。
2. 范县3家服务机构扩大支出范围92460元
其中:2012年辛庄乡卫生院购冰箱、投影仪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25410元。杨集乡卫生院列支装修费29700元,修房款9850元。县妇幼保健院2013年5月列支设备款27500元。
3. 南乐县寺庄乡卫生院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购买档案柜7600元。
4. 台前县7家服务机构扩大支出范围248503元。
其中:城关卫生院列支电脑、摄像机、档案柜等39080元。侯庙镇卫生院购电脑、空调、办公设备等20296元。后方乡卫生院列支档案柜、制作接种台、预防标准房款合计68500元。夹河乡卫生院列支购相机、制作接种台、购置空调款等14000元。清水河乡卫生院列支档案柜、共卫防疫门诊改造、电脑购置等39554元。孙口镇卫生院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列支购电脑、打印机9700元。吴坝乡卫生院列支购医疗设备、相机打印机、电脑、涂料款等57373元。
5. 2012年华龙区7个医疗机构扩大范围支出5450元
具体为:中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供排水维修3000元、空调维修2450元,共计5450元。另外,通过对华龙区中原西、颐和、金北、黄河北、胜北、绿景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放审计调查表反馈资金用途有房租、通讯、电脑维修、仪器、社区服务建设费等,存在扩大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
问题成因分析:部分乡镇卫生院和基本公共卫生服机构的医疗和办公设备不足,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经办机构使用该资金购买医疗和办公设备,加上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账务处理存在问题。
(三)滞留、滞拨资金问题严重
1. 县(区)财政局、卫生局滞留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4788393.68元
濮阳县卫生局滞留421500元、清丰县卫生局滞留5141642元、范县卫生局滞留5565000元、台前县财政局滞留1680000元、华龙区卫生局滞留1418051.68元、高新区财政局滞留562200元。
2. 县(区)财政局、卫生局滞拨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4050000元
(1)濮阳县财政局滞拨资金21130000元。濮阳县财政局2011年12月收到市财政拨入21130000元,后于
(2)清丰县财政局滞拨资金10120000元。清丰县财政局
(3)南乐县财政局滞拨资金9760000元。 2012年度南乐县财政局2011年12月份收到市财政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9760000元,2012年5月份南乐县财政局将该资金拨入南乐县卫生局。
(4)高新区财政局滞拨资金3040000元。市财政2011年11月向高新区财政局拨付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040000元,后分两次将该资金拨付各卫生院。其中,
3. 开发区2家乡镇卫生院滞拨村级医疗机构资金548536元
(1)开发区胡村乡卫生院在2012年拨付村医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资金。其中,2009年至2010年资金123299元,2011年262500元。
(2)开发区胡村乡王什卫生院2012年4月拨付村医2010年、2011年资金。其中, 2010年度资金9536元,2011年度部分资金110902.4元。2012年5月拨付2011年度部分资金20594.6元。胡村乡王什卫生院防保站2012年5月拨付村医2009年度资金21704元。
问题成因分析:1.全市大部分县区,采用由财政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拨付卫生部门,再由卫生部门拨付各经办机构的方式,这样增加了拨付环节,延长了拨付时间。2.部分县(区)不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资金。
(四)华龙区中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印刷费143757元
华龙区中玉中心隶属于华龙区人民医院。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出1698357元,其中印刷宣传费301610元,占总支出的17.75 %,印刷宣传费中143757元均使用现金支付。印刷费中仅支付安涛商贸公司就达175180元。该服务中心辖区内服务人口58790人,2012年人均印刷费达5.13元。
(五)健康档案中死档、重复建档问题严重,导致建档率不实,资金不能高效率使用,一名村医有套取资金嫌疑
1. 濮阳县截至
2. 华龙区截至
3. 高新区截至
4. 高新区坟抬头村刘贵朝卫生室,截至2012年底共建立电子档案1966份。其中,对51人重复建档,共重复建档65次。
问题成因分析:健康档案电子信息平台在信息系统设计过程中,没有对身份证号设置主键,导致可以录入大量重复信息。另外,与经办机构人员素质和人员更新较快的情况,以及人口流动也有一定的关系。也不能排除人员故意的可能。
(六)部分居民健康档案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
抽查发现部分健康档案填写不规范,检查项目不齐全,填写信息不全面,存在无随访记录,或随访记录次数不够等情况。
(七)各县(区)支付给承担健康档案电子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的公司费用标准不同,特别是清丰县费用较高
省卫生厅指定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健康档案及慢病随访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具体费用由各县(区)自主议价。各县(区)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各不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清丰县每个乡镇卫生院服务费2000元/年,村级医疗机构服务费120元/年,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5340个村级医疗机构,全县每年服务费674800元。
南乐县每个乡镇卫生院服务费2000元/年,村级医疗机构服务费120元/年,全县16个乡镇级医疗机构,321个村级医疗机构,全县每年服务费70520元。
华龙区乡镇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软件服务费1000元/年,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费480元/年,村级医疗机构不收取服务费。全区2家卫生院,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8家村级医疗机构不收取服务费,全区每年服务费33680元。
濮阳县软件使用费共300000元,一次性付清。每年全县缴纳服务费70000元。共服务24个乡镇级医疗机构,1026个村级医疗机构。每个乡镇级医疗机构承担2917元/年,村级医疗机构不需要承担费用。
范县软件使用费共180000元,一次性付清。每年全县缴纳服务费35000元。共服务14个乡镇级医疗机构,605个村级医疗机构。
台前县软件使用费共160000元,全县缴纳服务费35000元/年。
开发区软件使用费共70800元。其中,乡镇卫生院4000元/年,村级医疗机构400元/年。每年服务费按软件使用费的10%收取,即乡镇卫生院400元/年,村级医疗机构40元/年,全区4个乡镇卫生院,152个村级医疗机构,全区每年服务费7080元。
问题成因分析:各县区在与新益华公司谈判时,各自为战,未形成统一的思想意识,市卫生局未进行统一协调组织,致使各县区费用标准各不相同,势必会影响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不够广泛,群众知晓率不高,群众满意度不理想,实施效果一般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随机调查了80名居民政策知晓情况以及享受服务情况。其中,36人不知道该项政策,占总数的45%;26人一年中没有去过医疗服务机构,占总数的32%;33人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无法评价,占总数的41%, 4人对提供的服务满意,与被调查总人数的占比不高。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无论乡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还有差距,即使享受了其中的某项免费服务项目,也未能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系起来,接受服务的居民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满意度不理想。
问题成因分析:卫生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宣传经费不足,制约了各有关部门宣传工作的开展,致使在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上都受到影响。
(九)部分从业人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乡镇卫生院,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人员年龄偏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现象较严重。特别是村卫生室,妇保、儿保和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工作,大多人员缺乏专业特长。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责令相关单位纠正和整改,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发挥最大效益。财政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到位。为确保资金的足额、及时拨付,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规定标准直接拨付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根据基本公卫工作合理使用资金,服务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挪用资金。
(二)进一步细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量化费用标准,逐步推行居民服务刷卡制度。居民可持卡选择服务机构,通过居民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和质量。
(三)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基础工作,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优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坚决杜绝重复建档,信息录入不完善等行为,为建立卫生信息网络平台打下良好基础。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和项目内容家喻户晓,促使广大群众自觉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受益者得到政策惠及,同时也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社会和居民的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夯实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切实增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经办机构高度重视。市卫生局在接到调查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后,就积极行动开始进行整改。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就问题如何整改主动与审计沟通。二是安排专人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对各县区进行一对一的反馈,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正式审计调查报告下发后,市卫生局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在2013年12月和2014年3月份举办两期培训班,以提高服务机构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方面,认真探索和研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和难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模式”为抓手,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在加强资金管理方面,与市财政联合行文下发通知开展检查。在强化项目宣传方面,在2013年12月掀起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高潮。同时,把2014年第一季度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从2014年元月1日起,连续1个月刊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广告。市卫生局和各县区卫生局印发大量宣传彩页、宣传版面。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群众知晓率逐步得到提高。在建章立制方面,完善了领导机制,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的通知》,重新调整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把各项目指导机构的主要领导纳入领导机构体系。通过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和专业指导机构的职责,加强项目培训、指导的力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强化项目信息化建设方面,市卫生局积极督导各县区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善信息化滞后的状况。2013年12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完善电子档案相关数据信息。目前,其他有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