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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村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度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 2015-08-31 08:30:27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408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313619濮阳市审计局对渠村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度工程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概算执行、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渠村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度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290万元,项目法人为濮阳市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引黄建管局)。该项目于201111月开工,20124月竣工。该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显示,工程质量总体合格。

二、审计结果

1. 资金来源及收支情况

市引黄建管局账面显示,截至20143月底,项目资金来源1452.35万元,其中:基建拨款1290万元(包括中央投资资金91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2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50万元)、应付款162.35万元;资金占用1452.3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35.67万元,设备投资38.39万元、待摊投资258.48万元、货币资金119.81万元。

2. 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经审计核实,该项目竣工决算为1262.72万元,其中建安976.02万元、设备投资38.4万元、待摊投资248.3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引黄建管局能够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工程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监理制。但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评标委员会违规评标、监理单位违规执业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在与五家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69.83万元。主要是由于工程量计量不实、错计、重计、虚计等因素所致。

(二)评标委员会违规评标

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各项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其在现场评标过程中,没有对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拟任的项目经理是否具有在建工程进行认真查询比对,结果让本应废标的投标企业中标。

(三)监理单位违规执业

审计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主要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问题。

(四)勘察、设计未招标,涉及合同金额45.45万元

2011719,市引黄建管局与市水利勘察设计院签订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5.5万元和29.95万元。经审计发现市引黄建管局没有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投标。

五、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相关单位纠正和整改,并提出了具体的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有关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利局及市引黄工程管理处高度重视,在接到审计报告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建设单位已从有关单位工程价款中扣回多结算的69.83万元工程款。

2015820,濮阳市水利局(濮水建管[2015]9号)对审计移送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对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记不良记录一次;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给予行政罚款等。

其他有关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