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2013年对市总工会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濮阳市总工会是全市各县(区)总工会、市属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领导机构,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属经费独立管理的群团组织。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保障工作部、财务部、女职工部7个部室。行政编制22名,实有在职人数52人。
2012年,总收入21167501.33元,总支出19509939.46元,当年结余1657561.87元,上年结转结余5656391.13元,累计结余7313953元。
本次重点审计了总工会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鉴于下属单位濮阳市文化宫和濮阳市文化宫培训中心拆迁重建,业务未正常运行,此次没有对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总工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不合规票据列支125600元。主要是无明细清单、要素填写不完整等不合规票据在办公费、车辆维修费及其他费用中列支。
2. 无预算列支会议费477825元。主要是列支的会议费、培训费等均无与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培训)通知及预算表。
3. 超限额使用现金173582元,在会议费、办公费、燃油费等支出中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现象。
4. 挤占经费支出21656元。主要是福利费挤占经费支出。
5. 业务招待费超支450871.10元。应列支招待费41440元,实际列支招待费492311.10元,招待费超支450871.10元。
6. 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7850元,购买办公桌、沙发、资料柜、电脑等物品均未记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不合规票据问题,要求严格发票审核,据实核算支出;对无预算列支会议费、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要求按照规定执行;对挤占经费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对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切实加强招待费等支出管理;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记固定资产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总工会应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项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