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8年7月至2012年度财务收支
审计结果
(201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2013年2月对濮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设计院”)2008年7月至2012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设计院成立于1984年6月,主要从事城乡规划、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等业务。据市设计院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2年底,市设计院资产总额2181.11万元,负债总额为1136.9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44.19万元,审计期间营业收入10245.33万元,利润总额555.8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设计院近年来营业收入逐年增加,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较大,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等问题。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有待改进,财政拨入补助经费未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核算、个人借用公款长期未还、应作未作收入、不合规票据列支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0至2012年将收到的财政补助资金单独设账,未纳入单位统一账簿上核算。
(二)2010至2012年,在正常工资之外支付注册师补助47万元计入“营业成本”。
(三)2010年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53.44万元。
(四)至2012年底,收取设计收入长期挂账未结转收入89.45万元。
(五)个人借用公款长期未还5万元。
(六)2010至2012年,超限额使用现金9.2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市设计院予以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设计院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