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3月13日至5月30日,濮阳市审计局对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生委)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计生委和所属计划生育药具站(以下简称药具站)、计划生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计生协会)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计生委是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市财政局批复市计生委201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均为11576360元,其中:工资福利1347150元、商品服务2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99210元、事业发展专项9120000元。
2014年市计生委执行收入预算的104%,超出预算主要是由于是市财政追加奖励、工资等因素影响造成的;执行支出预算的89.86%,其中:基本支出206.87%、项目支出58.34%,基本支出超出预算除市财政正常追加外,使用了上年结余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767744.47元。
2013年底市计生委财政拨款结转337768.03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2074248.41元,其中:基本支出及追加支出拨款3313948.41元,项目支出拨款8760300元;经费支出10402650.92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692.88元,项目支出5320958.04元;2014年底结转结余2009365.52元,全部为项目结转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市计生委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计生委机关挤占、挪用计生专项经费用于行政支出1544714.04元;
(二)指导中心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收入240000元;
(三)市计生委对下拨资金监管不严,造成资金闲置308874.50元;
(四)市计生委机关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善22004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市计生委机关挤占、挪用计生专项经费用于行政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科目,归还原资金渠道,保证专款专用;对指导中心出租国有资产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税金,将房租收入余额上缴市财政;市计生委对下拨资金监管不严造成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市计生委对下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长期闲置的资金予以收回;对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善问题,要求加强整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计生委要切实发挥财务监管作用,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做到票据合规,要素完整,内容真实,手续齐全;加强对下拨资金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完善措施,强化责任,注重落实,促进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正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出租国有资产、对下拨资金监管不严造成资金闲置、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善和挤占、挪用计生专项经费用于行政支出的问题,市计生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计生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