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6月,濮阳市审计局对濮阳工业园区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黄河东路办事处(筹)、财政局、社会事业办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濮阳工业园区2014年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总收入12566万元,财政总支出12426万元,2014年年终结余140万元。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205.0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4.6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濮阳工业园区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财政局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9128万元。
2.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财政局年初预算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和项目,涉及金额6427.48万元。
3.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财政局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3万元。
4.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财政局未及时下拨转移支付资金2293万元。
5.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超预算拨付公用经费2130万元。
6.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变更业务性质列支47.90万元。
7.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财政局账外资金5.76万元。
8.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挤占专项经费8.31万元。
9. 2014年,所属黄河东路办事处计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4.40万元。
10.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黄河东路办事处不规范票据列支75.02万元。
11.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无会议预算文件列支会议费8.06万元。
12.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报账不及时54.1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及黄河东路办事处工程预算未按程序进行评审134.6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个别项目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初预算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和项目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完整编制预算;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规执行;对未及时下拨转移支付资金问题,要求及时足额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超预算拨付公用经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对变更业务性质列支问题,要求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对账外资金问题,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将资金上交财政;对不规范票据列支、报账不及时、工程预算未按程序进行评审,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无会议预算文件列支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针对审计发的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建议:濮阳工业园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工业园区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濮阳工业园区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