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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濮阳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9-25 10:46:11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5868次

——2015827在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保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本级和濮阳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着力加强政策落实、预算执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切实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70.4亿元,增长16.4%,增幅居全省第7位;税收比重为77.9%,居全省第2位。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工作。2014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4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较上年增加4.5亿元。

——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加大。2014年筹措资金32.1亿元,支持城市综合提升和示范区建设;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市场开拓和服务业发展;筹措资金1.5亿元,支持改善生态环境;筹措资金0.9亿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县、乡实现公务卡制度全覆盖;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成“营改增”各项目标任务,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市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和规范。2014年上报市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未包含上年度结转结余和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4亿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个别收入项目未完成预算任务,且收入进度不均衡。例如,2014年企业所得税、契税和排污费收入分别完成预算任务的66.7%、77%和76%;财政收入执行月份进度不均衡,如非税收入7月和8月份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均不到4%,6月和11月份分别占全年收入的24%和19.8%。

(三)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5125万元。2014年底,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收入专户应缴未缴16645万元,市非税局应缴未缴6074万元,处理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应缴未缴10192万元,市自来水公司等6个单位应缴未缴22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清理不到位,违规征收价格调节基金478万元,按规定应予以取消。

(五)无预算暂付国库资金5.25亿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专项经费和重点建设项目支出,至年底未及时清理。

(六)专项收入平衡预算3101万元。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1808万元、水资源费收入1293万元,均用于平衡预算。

(七)专项资金支出中安排经费性支出780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专项支出中安排市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费征稽办公室、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经费性支出533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支出中安排人防执法检查、人防战备值班执勤和作训装具经费、人防办业务经费、人防指挥所水电费等247万元。

(八)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因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规定的影响以及统筹管理力度不够等原因,仍有大量资金结存未用。一是市财政局管理的专户连续结转2年以上资金0.88亿元;二是经抽查的3项基金累计结余1.18亿元;三是2013年以前用款计划额度仍未支付0.28亿元;四是经抽查的7个市直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23亿元。对此问题审计部门去年已提出建议,市政府财政部门加大清理整改力度,至2015年4月,市财政共清理收缴盘活存量资金3.38亿元。

(九)公务卡改革推进不力,现金支票结算比例较大。2014年,市财政集中支付共使用公务卡结算11470次、金额4018万元,仅占授权支付业务62157次的18.45%和金额36.11亿元的1.11%;使用现金支票结算9463次、金额28123万元,分别占授权支付业务的15.22%和金额36.11亿元的7.79%。在非转账结算业务中,现金支票结算金额为公务卡结算金额的7倍。

(十)由于个人虚假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不严、清理不及时,造成不符合条件的2185人次违规领取社保民政资金70.07万元,1203人次重复领取社保民政等财政资金40.77万元。

(十一)审计税收征管情况发现:一是提前征收税费5066万元;二是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74万元;三是地税部门对驾校纳税情况监管不力,我市在公安机关登记的驾校共49所,2014年地税部门仅对25所驾校征收营业税及附加28万元,24所驾校存在漏征营业税及附加现象;四是2户纳税人违规享受契税减免1.5万元。

(十二)审计濮阳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发现: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年度结转结余、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收入等17234万元纳入预算。二是部分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4年开发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64826万元,其中预算未明确到具体单位或项目13430万元,占比21%。三是财政管理的教育、基建等6个专户2014年底滞留专项资金9807万元。四是向税务、公安、工商等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618万元。

二、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确保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2014年第三季度以来,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持续组织对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一是个别投资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如截至2014年底,中原油田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仅为23.8%;清丰县2013年应开工的中医院病房楼项目、2014年应开工的垃圾处理厂项目,至2015年初才开工建设;濮阳县扶贫到户增收项目至2015年6月仍未实施,涉及资金200万元。二是滞留闲置项目资金较为普遍。如市建成区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滞留棚户区改造资金3162万元、台前县滞留扶贫资金2068万元、范县扶贫办滞留资金2017万元、濮阳县滞留滩区搬迁补贴资金723万元。三是濮阳县应当取消的食品流通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未及时予以取消。四是南乐县年歌食品有限公司、大乐面粉厂重复申报贷款贴息37万元,华龙区6户家庭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等。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4年,全市共筹集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15.53亿元、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18.68亿元,分别为上年的1.04倍和13.39倍,当年完成投资26.15亿元。主要发现:一是保障性住房闲置。市本级和台前县、华龙区5个小区的2266套保障性住房,至2014年底闲置一年以上。二是市本级和5个县(区)的316户家庭虚报收入、住房面积等骗取经济适用住房316套,12户骗取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12套,59户骗取廉租补贴11.52万元。三是重复享受或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待遇。如濮阳县77户家庭在购买经适房的情况下重复享受廉租补贴6.9万元,将12户农业户口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造成违规领取租赁补贴0.76万元。四是市本级和濮阳县的4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虚假招标问题,合同金额3.87亿元;市本级和范县的6个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合同金额1.28亿元。五是市本级及6个县(区)的21个项目在未全部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主要发现:一是3个企业编造虚假财务资料,违规获取扶贫贷款贴息191万元。二是濮阳县1220名非贫困户人员享受“雨露计划”试点补助资金101万元、违规向21个非带贫户发放小额贷款贴息11万元,范县“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用于166个非贫困户52万元,台前县14个贫困户重复享受财政补贴4.5万元。三是截至2014年5月,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分别滞留闲置扶贫资金3874万元、1661万元、1999万元。四是配套资金未到位1848万元,造成个别项目未实施或未按原投资规模实施。

(三)台前县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审计情况。主要发现:一是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部分设施不能发挥作用。如因未及时安装变压器和架设高压线路,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在侯庙镇和后方乡新建的195眼机井无法及时投入使用,影响灌溉面积2万亩。二是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不够严格。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县财政未落实配套资金246万元;2012至2013年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981万元;多支付工程价款11万元。三是项目管护不到位,2个项目田间树木成活率低,造成资金损失32万元。

(四)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主要发现:一是大部分乡道和村道处于失养状态。抽查发现,各乡镇虽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但在人员配备、日常养护经费保障等方面未达到要求,大部分农村道路得不到有效养护。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不到位。2008至2013年应配套养护经费15956万元,实际配套8310万元,未到位7646万元。三是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等工程支出,挤占农村公路大中修专项养护资金1081万元。

(五)市直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审计调查情况。主要发现:一是房租价格普遍较低。经调查的市直30个单位中,19个单位房屋出租价格低于同期濮阳市商业用房租赁参考价格最低标准,其中最低的月租金不足同期市场参考价的13%。二是应收未收或未按合同足额收取租金。如市教育局约252平方米的房屋自2008年起由市盛华会计师事务所占用,未收取租金。三是18个单位欠缴税金183万元,25个单位未缴土地使用税,18个单位未缴土地收益租金。四是5个单位将应收的国有资产收入直接抵顶本单位相关费用147万元。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主要发现:一是因配套设施未及时安装,已建成村卫生室闲置273所,闲置率达62.05%。二是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全市2013年开工建设的444个基层村卫生室,均未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手续。三是濮阳县157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53万元,审减率为18.5%。四是6个新建村卫生室部分房间用于医生个人住宅、村委会办公或村干部住房。

(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情况。2014年,对大庆路等5条道路新建、改造及配套工程和濮阳县界至绿城路马颊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一是多计垃圾外运工程量9.71万m³、土方回填2.77万m³、砼路面破除1.2万㎡,橡皮土处理1.76万m³。二是4条道路改造工程未报市发改委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即开工建设;个别项目前期缺乏调查,施工中变更设计,影响工期且造成投资增加。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对工程签证疏于控制,如老马颊河两侧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单位虚报垃圾挖除量达53%,经审计予以核减。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对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渠村引黄灌区续建配套等8个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发现:一是8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311万元,审减率为5.43%。二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出水管网、长途汽车站候车厅、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等3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034万元。三是渠村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管理费超支11万元、3个标段存在评标委员会违规评标问题。

五、会议活动等经费支出审计检查情况

2014年底,对全市“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一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明显下降。经检查的102个市直单位2013年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7992万元,较上年下降36%。二是转移列支会议费、招待费问题较为普遍。市直102个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会议费等3621万元,南乐县36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169万元,清丰县13个单位在会议费或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51万元。三是现金支付“三公经费”比例较大。如台前县11个单位使用现金支付“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比例达93%,南乐县使用现金支付招待费比例达75%、支付公车购置运行费比例达63%。

六、市交通运输集团审计情况

对濮阳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发现:一是经营亏损严重,费用挂账较多。2009年元月至2014年10月该公司累计亏损2581万元,未进成本的费用挂账705万元。二是拆借资金量大,风险较高。截至2014年10月底,该公司以合同股本和专项集资的形式共向职工累计拆借资金1.2亿元,每月支付利息达70余万元。三是低价出租国有资产。濮阳县第六分公司和飞龙高级中学,在未进行资产评估和公开招标竞价的情况下,将临街门市房及教学楼等资产对外出租,经测算每年少收房屋租赁收入近500万元。四是未正确核算收支249万元。如长途汽车站将票款收入挂往来11万元、飞龙车站将服务费收入挂往来33万元;各分公司将超支经费和应摊销费用长期挂账形成潜在亏损205万元。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市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年来,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突出权力运行主线,围绕决策权、管理权、资金审批权、资源处置权开展审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15年开展的台前县和清丰县原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应征未征财政收入、虚增财政收入、骗取财政资金等各类违规问题金额3.8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13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29件,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查处完结7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各类处分14人。同时,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市审计局还对市直单位的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14个单位预算执行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工业园区等5个单位滞留闲置专项资金2767万元,市教育局等11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53万元,市人社局等6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59万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个单位应缴未缴各项税金130万元。

八、审计查出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批示审计报告、审计专报26份,并责成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整改。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67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9件、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28件。至目前有关部门已查处完结37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各类处分3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行政撤职、开除党籍6人,党内严重警告、警告16人,行政记过、行政警告15人。其余案件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查处中。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市政府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九、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完善预算编制内容,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调整和审批,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到位率。

(二)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资金支付行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对存量资金的实时监管,研究制定市直部门结余资金清理使用意见,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收入征管,防止财政收入流失。财税部门要提高依法征管水平,加大征管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大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对逃避财政收入缴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

(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公务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核,杜绝虚报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