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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 2015-12-21 17:43:10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4626次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濮发〔2013〕1号)和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贯彻落实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通知》(濮办〔2013〕26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全市审计机关对市、县两级共计177个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此次审计主要采用自查和检查相结合、表格和数字相结合、汇总和分析相结合、账本和报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审计调查了39个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等),县(区)审计调查了138个单位(濮阳县25个、清丰县21个、南乐县25个、范县15个、台前县32个、华龙区20个)。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调查情况看,市直和县区各单位基本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制定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精简会议活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支出,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效果显著,“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明显下降。

(一)市直39个单位 “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的基本情况

2014年,市直39个单位 “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支出3701.23万元,比2013年4201.22万元减少500.02万元,下降率11.90%。其中,公务招待费211.60万元,比2013年484.18万元减少272.58万元,下降率56.29%;会议活动费496.17万元,比2013年794.98万元减少298.81万元,下降率37.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61.69万元,比2013年2885.51万元增加76.18万元,增长率2.64%;因公出国费31.77万元,比2013年36.55万元减少4.78万元,下降率13.08%。人均“三公”经费0.94万元,比2013年1.07万元减少0.13万元。

2014年与2013年对比,市直有25个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支出总额减少,占调查单位总数的64.10%,共减少1085.40万元。

(二)县(区)138个单位 “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的基本情况

2014年,县(区)138个单位 “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支出3977.98万元,比2013年6083.91万元减少2105.93万元,下降率34.61%。其中,南乐县2014年521.38万元,比2013年1130.95万元减少609.57万元,下降率53.90%;范县2014年252.73万元,比2013年458.67万元减少205.94万元,下降率44.90%;濮阳县2014年1014.46万元,比2013年1690.98万元减少676.52万元,下降率40.01%;清丰县2014年678.85万元,比2013年947.89万元减少269.04万元,下降率28.38%;台前县2014年856.35万元,比2013年1078.92万元减少222.57万元,下降率20.63%;华龙区2014年654.21万元,比2013年776.50万元减少122.29万元,下降率15.78%。

2014年,县(区)138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391.85万元,与2013年对比,2014年支出391.85万元,比2013年1311.92万元减少920.07万元,下降率70.13%。其中,濮阳县2014年39.92万元,比2013年257.37万元减少217.45万元,下降率84.49%;南乐县2014年89.76万元,比2013年386.55万元减少296.79万元,下降率76.78%;台前县2014年67.69万元,比2013年183.10万元减少115.41万元,下降率63.03%;清丰县2014年96.53万元,比2013年256.49万元减少159.96万元,下降率62.37%;华龙区2014年40.69万元,比2013年102.45万元减少61.76万元,下降率60.28%;范县2014年57.26万元,比2013年125.96万元减少68.70万元,下降率54.54%。

2014年,县(区)138个单位会议活动费支出391.85万元,与2013年对比,2014年支出197.40万元,比2013年566.28万元减少368.88万元,下降率65.14%。其中,濮阳县2014年79.42万元,比2013年182.20万元减少102.78万元,下降率56.41%;南乐县2014年13.04万元,比2013年88.97万元减少75.93万元,下降率85.34%;台前县2014年67.69万元,比2013年183.10万元减少115.41万元,下降率63.03%;清丰县2014年37.65万元,比2013年95.28万元减少57.63万元,下降率60.48%;华龙区2014年40.69万元,比2013年102.45万元减少61.76万元,下降率60.28%;范县2014年6.12万元,比2013年73.36万元减少67.24万元,下降率91.66%。

2014年,县(区)138个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88.54万元,与2013年对比,2014年支出3388.54万元比2013年4205.71万元减少817.17万元,下降率19.43%。其中,濮阳县2014年895.12万元,比2013年1251.41万元减少356.29万元,下降率28.47%;南乐县2014年418.39万元,比2013年655.43万元减少237.04万元,下降率36.17%;台前县2014年765.72万元,比2013年837.53万元减少71.81万元,下降率8.57%;清丰县2014年544.67万元,比2013年596.12万元减少51.45万元,下降率8.43%;华龙区2014年575.29万元,比2013年605.87万元减少30.58万元,下降率5.05%;范县2014年189.35万元,比2013年259.35万元减少70.00万元,下降率26.99%。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招待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务招待费超支现象仍然存在

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2014年公务招待费支出211.60万元,按照年初公务费预算2%的标准计算,17个单位存在公务招待费超支现象,超支101.71万元。

审计调查的县(区)138个单位2014年公务招待费超支109.84万元,其中,范县15个单位超支43.02万元、华龙区4个单位超支15.77万元、清丰县15个单位46.89万元、濮阳县4.16万元

2.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公务招待费

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中,部分单位项目支出与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内容类同,基本上都是以项目专款名义申请的经费,支出时与单位公用经费混淆,造成专款不专,2014年有5个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招待费15.20万元。

3.非定点饭店列支公务招待费

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中,2014年有8个单位在非定点饭店列支公务招待费36.20万元

4.无公函和无结算清单列支公务招待费

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中,2014年有17个单位没有接待公函和结算清单91.02万元

审计调查的县(区)138个单位中,台前县30个单位没有接待公函和结算清单37.69万元、南乐县25个单位没有接待公函和结算清单89.76万元。

5.现金列支公务招待费

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中,2014年有13个单位发生的公务招待费没有全部使用银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而是用现金结算,共计29.88万元

审计调查的县(区)138个单位中,南乐县现金支付66.89万元,现金支付比例74.53%。

6.在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

审计调查的市直、县(区)单位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在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的现象,有在差旅费中列支的,有在会议费中列支的、还有在办公费中列支的。如:市直两个单位列支7.1万元,台前县5个单位16.13万元、南乐县22.03万元。

(二)会议活动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会议活动费

2014年,部分单位按项目专款名义申请经费,支出时与单位公用经费混淆使用,出现了在专款中列支会议费的情况,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中,有4个单位在专项经费列支会议活动费,共计102.46万元

 2. 非定点饭店列支会议活动费

在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中,2014年多数单位存在非定点饭店列支会议活动费现象,共计99.84万元

3. 无预算、无会议通知列支会议活动费

在审计调查的单位中,2014年市直多数单位均存在无预算、无会议通知列支会议活动费,共计114.82万元。

审计调查的县(区)138个单位中,2014年无预算、无会议通知列支会议活动费19.39万元,其中,范县1个单位0.69万元、华龙区2个单位4.38万元、南乐13.04万元、濮阳县1.28万元。

4. 以会议费名义发放纪念品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车辆运行费

在审计调查的市直39个单位中, 2014年,部分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车辆运行费,共计发现267.47万元

2. 部分单位单车运行成本较高,车辆管理较乱

清丰县审计调查的21个单位中,2014年按照单位实有车辆台数计算,单车运行支出平均数为7.27万元,车均支出高于平均数的单位有11个,低于平均数的单位有10个。部分乡镇和单位车辆管理较乱,车辆编制手续不完善。5个单位存在编外车辆6辆;7个单位在本单位有车情况下,仍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

3. 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05万元

范县审计调查的15个单位中,2014年有5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05万元。

4.现金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1.65万元

台前县审计调查的32个单位中,有28个单位现金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1.65万元。

另外,市直单位和县(区)存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和个人车辆现象。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由于该项目结束较晚,涉及上述问题的单位都正在积极整改,部分单位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