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7号公告: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2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19日至7月31日,对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濮阳市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3800万元,实际完成40066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万元,实际完成本级支出54900万元。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完成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区级分成收入8891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完成1153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示范区财政局在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发挥。示范区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基本真实的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但是,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科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问题,尚需进一步予以整改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细化,财政代编预算占比较大,占应编部门预算的68%
2. 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742.8万元
3.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16.03万元
4. 区级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
5. 示范区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未建设财政信息系统
6. 无预算、超预算列支1316661.73元
7. 各部门单位管理的财政存量资金共计3196.94万元,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8. 超比例预留部分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169.34万元
9. 部分单位工程项目未及时归还预留质量保证金77.16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濮阳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的问题,要求示范区建章立制,规范预决算编制及执行;对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财政收支情况的问题,要求示范区各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相关问题,要求示范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示范区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示范区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