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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7号公告: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18 18:00:04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4378次

2020年第7号公告: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2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319日至731日,对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濮阳市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3800万元,实际完成40066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万元,实际完成本级支出54900万元。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完成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区级分成收入8891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完成1153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示范区财政局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发挥。示范区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基本真实的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但是,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科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问题尚需进一步予以整改和规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细化,财政代编预算占比较大,占应编部门预算的68%

2. 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742.8万元

3.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16.03万元

4. 区级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

5. 示范区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未建设财政信息系统

6. 无预算、超预算列支1316661.73

7. 各部门单位管理的财政存量资金共计3196.94万元,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8. 超比例预留部分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169.34万元

9. 部分单位工程项目未及时归还预留质量保证金77.16万元

、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濮阳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的问题,要求示范区建章立制,规范预决算编制及执行;对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财政收支情况的问题,要求示范区各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相关问题,要求示范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示范区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示范区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