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5号公告:濮阳市工业园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2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9日至7月31日对濮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濮阳工业园区是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务院核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6.5平方公里,下辖1个昌湖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总人口5.48万人。工业园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反映,工业园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5981万元,实际完成17919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5170万元,预算调整为40522万元,实际完成24522万元,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1.6亿元未支付。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显示:2019年,濮阳工业园区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财政预算,突出重点,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为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支撑,积极筹措资金全面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发挥,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但是,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科学、收入上交不及时、未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等问题,尚需进一步整改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 财政和部门未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2. 115项上级财政下达指标29685.91万元,未及时分解下达
3. 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
1. 部门预算不细化,未编制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2. 部门决算未向社会及时公开
3. 应记未记固定资产684866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
1. 应缴未缴财政收入86909.31元
2. 未按规定对涉企保证金目录进行公示
3. 部分单位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不健全
4. 应记未记无形资产9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的问题,要求工业园区财政部门建章立制,规范预决算编制及执行;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的问题,要求工业园区各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相关问题,要求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其他方面问题,要求工业园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整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工业园区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