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2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濮阳市审计局局长 方业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宋殿宇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出指示要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健全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和挂账销号管理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以审计整改促制度完善、促制度执行。市长杨青玖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严肃问责。同时,宋殿宇书记、杨青玖市长、赵建玲常务副市长多次对审计整改重点、难点事项进行批示,进一步推动了审计整改落实。
(二)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有章可循。为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局出台了《濮阳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工作方案》,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下半年又出台了《审计整改检查督促工作办法》,提出了审计整改工作原则,明确了各级各类审计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完善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和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并按照《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意见》的要求,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问题整改敷衍应付、拖延整改、整改结果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机制基本建成。
(三)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报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列出整改时间表,持续跟进整改;二是结合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协同牵头部门开展审计整改联合督导,2020年市审计整改联席办先后组织赴各县(区)对中央、省、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今年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较好的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增强了整改业务指导和督促力度;四是注重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倒逼整改。将审计整改作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以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倒逼审计整改。通过上述举措,基本扭转了“重审计、轻整改”的观念,逐步形成了“审、纠、防”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格局。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3项,整改率为94%。通过整改,促进资金拨付到位99996.61万元、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4489.39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4096.8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347.8万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21项,完成整改19项。
1. 关于“50家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结转预算指标7393万元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并指导相关市直部门完善预算编报,对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按规定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2. 关于“5家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463万元”问题整改情况
现已上缴国库5980.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82.6万元。
3. 关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已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及时提出分配意见,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对执行中发生变化而无法执行的项目,及时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二是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缩短指标文件在途时间,按时将上级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
4. 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统筹力度仍需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7月,全市开展了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市级各单位的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逐一审查,对年初未收回到位的存量资金进行了统一收回。对收回的存量资金及时研究,安排用途,防止二次沉淀,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 关于“个别项目当年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资金绩效不佳”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1—2023年收支规划及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濮财预〔2020〕361号),要求各预算部门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分配下达速度。督促部门加快资金支付,对项目出现推进不力、资金支付慢、使用效率低的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单位下年公用经费。
6. 关于“市级追加预算当年未执行完毕”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在《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1—2023年收支规划及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濮财预〔2020〕361号)中已明确规定,当年预算追加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年末统一收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控制追加预算指标批复,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避免出现追加资金沉淀问题。
7. 关于“财政往来款项仍需加大清理力度”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建立定期对暂付款存量进行催缴和清理的工作制度。2019年共收回财政暂付款2865.2万元。
8. 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财政资金未及时投入使用”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支付资金9171.37万元,其余资金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予以支付。
9.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濮发〔2020〕17号),明确了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市级层面到2022年中期、县(区)级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市财政局将根据安排做好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0. 关于“体彩公益金支出比例不合规”问题整改情况
今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提高支出比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 关于“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预算执行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问题:开发区3.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工业园区已将2.8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各预算单位,剩余0.11亿元正在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并按进度及时拨付;示范区印发《濮阳市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区级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现已分配下达1.32亿元。二是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问题:开发区已收回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存量资金6066.7万元、各单位(部门)管理的财政存量资金10119.98万元,剩余资金正在按程序上缴;工业园区已将15家单位(部门)零余额账户中结存的存量资金及时在预算执行系统中调减收回;示范区已将546.51万元存量资金收回国库、2865.88万元存量资金安排支出。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需加速推进问题: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将严格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濮发〔2020〕17号)的要求,按节点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四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到位问题: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出台相关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完成压减任务。五是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对管理不规范资金及时进行了收缴,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华人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12. 关于“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11家单位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到位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5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525万元问题,截至目前,市教育局等5家单位已将涉及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三是10家单位挤占专项资金557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意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四是7家单位滞留专项资金9782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及时分析滞留原因,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现已拨付2093.38万元;五是3家单位无依据发放津贴补助问题,市人社局等3家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严格规范财务行为,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15项,完成整改14项。
1. 疫情防控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濮阳县闲置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64万元问题,濮阳县已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清丰等5个县(区)未及时拨付疫情捐赠资金1036万元问题,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清丰县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开发区等4个县(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未向社会进行公示问题,截至目前,清丰县等5个县(区)均已向社会公示。二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清退未清退62个已开标项目投标保证金1106万元问题,目前已完成清退。三是15家单位超比例预留质保金243万元问题,经各相关单位积极与项目施工方对接,现已将超比例部分予以退还。
3. 放管服改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应取消未取消、应下放未下放行政职权事项问题,市本级和清丰等5县(区)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103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4家单位已下放行政职权事项49项。二是华龙区等3个县(区)未向社会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问题,现已向社会公布,市本级和濮阳县等4个县(区)对应清理未清理的中介服务事项已完成清理。三是市本级和各县(区)已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市本级和南乐县等3个县(区)正积极与水、电、气、暖等经营管理部门对接,尽快实现相关业务联动办理。五是市本级和各县(区)对未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政务服务大厅补充了设备,上线了系统。
4. 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城市管理局117个民营企业工程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影响后期清偿进度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对已完成项目评审;二是4家单位未及时清偿欠款792万元问题,现全部偿还;三是市清欠办在个别欠款未清偿到位的情况下,核减台账,导致清欠数据不精准问题,审计期间已调整台账。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10项,完成整改10项。
1. 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隐性债务统计检测系统反映债务数字不准确问题,市财政局与相关单位已对不准确信息进行核对并完成修改;二是清丰县因受工程进度、环保和疫情等因素影响,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问题,截至11月底,清丰县已将4400万元债券资金拨付到清丰县土地储备中心和相关乡镇,资金效益得以发挥。
2. 脱贫攻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台前县3个扶贫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台前县电价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立光伏发电收益分配资金专账问题,台前县已将少支付的光伏补贴支付到位,已设立光伏发电收益分配资金专账;三是产业扶贫村集体收益149万元未及时分配使用问题,现已足额拨付使用。
3.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本级每月环境质量报告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未在门户网站设立“三散”治理专栏和公示举报电话、信箱等,该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濮阳县未制定空气质量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问题,濮阳县已制定《濮阳县2020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压力有效传导至每个部门和乡镇;三是我市范围内仍有5家“散乱污”企业问题,现已全部取缔到位,6家无证或证件不全加油站已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待手续完善并验收达标后准予营业;四是范县4个冬季清洁取暖地热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其中两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剩余两个项目正按照合同进度加速推进;五是滞留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3亿元问题,现已按要求全部拨付到位。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民生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15项,完成整改14项。
1. 水资源费征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7家用水单位未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问题,市水利局已对该行为作出处理处罚,相关单位上缴罚款7.9万元;二是市城区内9家商砼企业使用自备井水源,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问题,市水利局已督促上述企业办理了取水许可证;三是市节水办未对拖欠水资源费的2家取水用水单位进行处罚问题,现已处罚完毕,上缴罚款2.88万元;四是市自来水公司应缴未缴水资源费收入447万元,审计期间已补缴。
2.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濮阳县、华龙区未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问题,以上2个县(区)均出台了相关文件,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得到落实;二是华龙区等四个区未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或未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问题,截至11月底,《管理办法》均已出台,开发区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名单,华龙区、示范区、工业园区正在积极开展认定工作;三是滞留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936万元问题,现已全部拨付到位;四是范县5所新建幼儿园处于闲置状态问题,目前2所幼儿园已招生开课,剩余3所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生源较少情况;五是7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现已全部建设完工。
3. 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3个项目超概算投资7.32亿元问题,已依据《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和概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做出调整;二是部分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或做出账务调整;三是市引黄工程管理处部分项目超过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现已按照竣工决算报告据实结算;四是市图书馆设计服务等5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6项,完成整改6项。
一是濮阳外国语学校等2家单位大额支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问题,2家单位对此问题均建章立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市民政局等6家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单位对漏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三是市商务局项目资金闲置问题,已于2020年1月被市财政局收回;四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单位超标准列支差旅费、无依据发放补贴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违规发放的差旅费、补贴进行了收回,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五是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单位采取建章立制等方式强化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六)审计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至2020年6月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事项50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7件,移送处理人员143名,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23件,移送处理人员35名。移送处理落实事项17件,移送处理落实人员54名,其中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37名、政务处分2名、行政处分15名。
(七)人民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情况
通过整改,市、县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3项。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示范区出台了《濮阳市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区级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的通知》、工业园区出台了《濮阳工业园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这些制度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五、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4项,其中: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2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1项;重点民生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1项。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前期工作谋划不到位,脱离实际,造成项目进展缓慢或工作未开展。如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财政资金未及时投入使用、个别幼儿园建成后处于闲置状态,已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尽早完成整改;二是问题整改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存在不能立即整改的客观因素,需要多家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整改。如我市范围内还未完全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等过(立)户业务联动办理。下一步,审计机关将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运用好审计整改协同推进、联合督查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屡审屡犯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推动加快后续审计工作,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审计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濮阳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