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6日至7月15日,采取市级统一组织、市域内交叉审计的方式对我市所辖县区2019年至2022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类优抚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9年初,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初余额5169.09万元,2019年至2022年共收入14类专项资金119524.74万元,支出106012.93万元,截止2022年6月底结余18680.9万元。涉及14类残疾复员军人及家属、退伍等149264人次。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责任务,2019年以来,按照上级优抚专项资金规定的标准及程序对退役军人优抚补助金进行发放,并为优抚对象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材料,基本能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遵守了相关会计制度。本次审计中发现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亟需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
(二)5个县(区)资金发放不合规;
(三)优抚、安置等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票据手续不齐全;
(五)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分发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正在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