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号公告:市教育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2016年7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3至4月,濮阳市审计局对濮阳市教育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教育局及其所属七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教育局机关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33.182万元。市教育局实际收入为2257.956万元,收入超预算1324.774万元;实际支出为2695.865万元,支出超预算1762.683万元。
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教育局所属7家二级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49.606万元,年末实际收入1915.988万元,收入超预算766.382万元;年末实际支出1770.514万元,支出超预算620.908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市教育局机关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超预算支出、差旅费列支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5年,市教育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导致收、支超预算,项目资金结余过大2207412.70元
(二)2015年,市教育局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用于局公用经费支出2961953.90元
(三)2015年,市教育局未及时下拨“学校卫生保健”、“学生健康体检”等项目资金1700000元
(四)2015年,市教育局未将中招考务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列支中招试卷费、答题卡费用392358元
(五)截至2015年12月底,市教育局机关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5582.50元。
(六)2015年,市教育局、市教育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存在超标准报销交通费用、超范围、重复领取差旅费补助等问题13042.50元。
(七)2015年,市教育局、市教育信息中心在会议费、差旅费科目列支招待费15451元。
(八)2015年,市教育局挤占经费支出,在经费支出中列支三八妇女节职工活动费、体检费等50291.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科学,专款结余过大问题,要求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科学编制预算;对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按照规定拨付项目单位;对未将中招考务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列支中招试卷费问题和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收入;对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问题,要求收回相关人员超标准、超范围领取的差旅费补助;对在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挤占经费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科目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本次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教育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内容,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教育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