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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4号公告:台前县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部分农业专项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 2016-12-22 10:40:35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5335次

2016年第24号公告:台前县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部分农业专项资金审计

              2016年12月2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濮阳市审计局对台前县2014至2015年度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台前县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3个管理和使用农业专项资金的单位。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以来,台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涉农工作,以提高农民收入作为突破口,全面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林业科技服务水平。但是,审计中也发现存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未执行报账制管理等问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至2015年度,上级拨入台前县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3个单位农业专项资金共计7086.67万元,涉及台前县城关镇、侯庙镇、马楼镇、清水河乡、后方乡、孙口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9个(乡)镇共计61个项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项目专项资金11.16万元

 (二)农村基础建设设施项目未办理项目审批、验收手续

 (三)项目资金47.98万元未执行报账制管理

 (四)林业专项资金228.35万元未单独核算、管理

 (五)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152.81元

 (六)专项资金211.21 万元未及时下拨

 (七75亩领取育林补贴的林地存在变更无审批手续

 (八)发放秸秆腐熟剂补贴资金与实际农田面积不符

二、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台前县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具体整改结果由台前县正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