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0号公告:
濮阳市审计局关于长庆路南延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12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8月21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建设的长庆路南延市政道路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庆路南延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投资9349万元。主要建设道路、污雨水、桥梁、绿化、路灯、环卫设施。工程于2011年4月开工,2012年10月底竣工。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能够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内容。通过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多支付造价咨询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勘察未招标、应缴未缴印花税和局机关费用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5000206.27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量计量不实,材料调差不合理,多计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其中:一标段多计工程价款1525084.58元 ;二标段多计工程价款1001386.97元;三标段多计工程价款2440801.56元;零标段多计工程价款32933.16元。
上述问题,上述问题,建设单位已按审计决定书要求予以整改,调减决算投资5000206.27元。
(二)勘察未招标,涉及合同金额40万元
上述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制订相关整改措施。
(三)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上述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制订相关整改措施。
(四)多支付造价咨询费132483.6元
上述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追回多支付的咨询服务费并上缴市财政。
(五)应缴未缴印花税15615.8元
上述问题,建设单位已按要求足额上缴有关税费征管部门。
(六)局机关费用挤占项目建设资金56234.6元
上述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调整账项,并制订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