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7号公告:南乐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12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对南乐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6年,南乐县通过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2447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2447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121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1981户(含发放租赁补贴164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140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309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濮阳市下达南乐县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447套,基本建成任务8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61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2447套,基本建成任务8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12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6年,南乐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920.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4228.75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41.23万元,通过房租收入等其他财政渠道筹集151万元;当年支出6563.49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5901.8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86.83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373.4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68.66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32.68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511.89万元。
2016年,南乐县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89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7400万元,安居工程专项建设基金1500万元。至2016年底,全县城镇安居工程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2423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南乐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1500户,已全部完工。至2016年底审计时,已验收1454户,因未全部验收完毕,造成不按规定时间向农户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37.5万元。
(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 依照2016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文件的规定,南乐县抗震设防烈度7度、8度的危改任务数为261户,省专项下达抗震设防任务增补资金26.1万元。而上述261户中新建房屋的155户均是由农户自行设计建造,未执行抗震设防规定。
2. 南乐县古计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占地面积为38500平方米,涉及住房419套;南乐县计生委片区改造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占地面积为22666.78平方米,涉及住房472套,至2016年底,上述两个项目均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3. 南乐县粮食直属库片区改造工程于2016年9月8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住房300套。至2016年底,工程桩基部分已完工,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至2017年2月,才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
1. 南乐县住建局2016年1-3季度廉租补贴24.49万元发放不及时,其中,第1季度发放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发放金额8.1万元,第2季度和第3季度发放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发放金额16.39万元。
2. 2016年,南乐县29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3. 2016年,南乐县违规审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18户,涉及金额15.87万元。
4. 2016年,南乐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报程序不规范,申请表无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意见,部分乡镇无竣工验收表、无危房鉴定报告等。
5. 2016年,南乐县“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危房改造对象信息与纸质档案信息在发放金额、危房级别鉴定级别等信息方面,存在不一致的现象。
(四)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
南乐县2011至2014年共建设公租房1918套,至2014年底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达到分配入住条件。但至2016年底,因项目选址偏僻、户型设计不合理、租赁价格偏高等原因只配租了1733套,闲置185套达2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南乐县人民政府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