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一、基本情况
市建管处是隶属市住建局领导。主要职责是承担建筑行业综合统计、建设单位资格审查及施工验收工作;管理建设劳务输出、输入工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2至2014年事业总收入7085606.81元,事业总支出6948446.96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建管处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2012至2014年的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较为规范,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较好,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执行财务规定不严格,专项资金未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在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情况下违规办理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2份。
2.挤占建设工程项目库专项经费430993.9元。
3.挤占事业经费支出67467元。
4.列支招待费9300元未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5.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与实际经济活动不符,金额16162元。
6.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已责令改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遵守建筑行业的法规,认真履行职能,严把证件审核关口;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建管处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建管处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