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1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201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河南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一、基本情况
2012年,范县一事一议资金财政专户反映:上年结转专项资金439.18万元;本年度财政补助收入1501.77万元,其中,省拨奖补资金952万元、县财政配套549.77万元;其他收入2.48万元;本年度拨出资金1542.65万元,至2012年底累计结余400.78万元。2012年,范县人民政府共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和乡镇实施了6个乡镇的51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因个别工程未完工,县有关部门还未组织验收,截止审计日,资金未拨付。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范县人民政府对村级公益事业高度重视,2011年下达了《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范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在县、乡(镇)、村三级组建了专门的组织机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金全部纳入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该县一事一议项目主要为村容村貌治理、村内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复验程序合规,手续比较完善。但是,通过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村民集资款未能及时筹集到位。抽查发现陈庄乡、王楼乡等4个乡镇14个村实施的14个项目,村民集资款未能及时筹集到位223400元。
(二)挪用村容村貌治理资金用于村文化大院和村室建设。抽查发现陈庄乡、王楼乡等4个乡镇的4个行政村共申报村容村貌治理资金215580元,实际用于村文化大院和村室建设项目。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范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范县农民负担管理监督委员会组织县农监办、县综改办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到部分村进行调查落实,责令有关乡镇认真进行整改。范县农监办还制定了《关于做好2013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意见》(范农监办〔2013〕3号)等文件,要求各乡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