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11和2012年度种植业保险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
(201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河南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4月18日至28日,对范县2011和2012年度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范县有1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范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承保农业种植保险,承保面积75242亩,其中,玉米24843.96亩,水稻50398.34亩。应支付农业种植保险资金100.08万元,其中,中央承担40.03万元,省财政承担30.02万元,县财政承担10.01万元,农户承担20.02万元。
2012年范县共有2家保险公司承保农业种植保险,共承保面积342211.94亩。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承保面积276388.27亩,其中,玉米142917.03亩,水稻120493.54亩,小麦12977.7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濮阳支公司)承保面积65824.55亩,其中,玉米18248.55亩,水稻35173亩,小麦12403亩。应支付农业种植保险资金536.50万元,其中,中央承担214.60万元,省财政承担160.95万元,县财政承担53.65万元,农户承担107.30万元。
2012年范县共收到省级拨入农业种植保险资金208万元(豫财金〔2012〕49号158万元、豫财金〔2012〕89号50万元),共分5次拨付。其中,拨付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1867962.53元,中华联合财险濮阳支公司212037.47元,中央补贴资金、县级应配套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二、审计评价
2011和2012年范县财政局和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央惠农政策,按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农业保险工作扎实推进,为化解农业经营风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本次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濮阳支公司在办理个体农户参加水稻种植保险时没有分户签订保险单,保险凭证没有到户,如:2011年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与辛庄乡、陈庄乡、濮城镇政府签订汇总投保单,2012年上述两家保险公司都是以村为单位与村委会签订正式保险单,导致农民对是否参保不知晓,农作物受灾后也无法得到赔偿,失去了参加保险的意义。
(二)通过将种植业保险各类种植品种的参保面积与良种补贴政策中该农作物的补贴面积进行对比后发现,2012年5个乡镇种植物参加保险的种植面积大于良种补贴面积27024.74亩。但是一个地区内农作物参加保险的面积应小于种植的面积。其中,水稻参保面积大于良种补贴面积8322.51亩,玉米参保面积大于良种补贴面积18702.23亩。造成保险公司多获取保险财政补贴资金330955元。
(三)经对比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濮阳支公司的参保资料发现,2012年水稻在上述两家保险公司重复参保。其中:辛庄乡张桥村1500亩、李桥村3000亩,合计4500亩;杨集乡前后店村797亩、齐马厂村724亩、民义村919.21亩、李辛店村1400亩、东场村1275亩、边郭庄村1339亩,合计6454.21亩。按水稻参保保费每亩16元计算,造成保险公司多获得财政补贴140213.89元。
(四)虚假参保骗取财政补贴资金61228.03元。杨集乡齐马厂村、民义村、边郭庄村的水稻、温小屯村的玉米未在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参保,也未向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缴纳任何保费,但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提供的参保资料显示上述4个村2012年确已参保并签订保险合同。经确认,该公司存在业务员为完成投保任务,私自找人缴纳保费的现象,虚假参保水稻2983.44亩、虚假参保玉米1800亩,造成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骗取财政补贴61228.03元。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财险范县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濮阳支公司高度重视,虚假参保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61228.03元于审计期间退还范县财政局,对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其他县区种植业参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