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3号公告:国道G106(濮范高速至濮阳县界)两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2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6日至11月30日,对国道G106(濮范高速至濮阳县界)两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北至濮范高速,南至濮阳县界,西至东濮路,东至林荫路。全长5.6公里,东西宽为500至800米。主要实施内容为本项目区域内前期手续办理、土地报批征收、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高压电网与通讯光缆迁改工程等工作。项目投资概算约27.92亿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市投资集团共投入资金13.9145亿元,累计应收服务费2.2609亿元。上述两项资金合计16.1754亿元。
目前,投资集团共收回资金7.924亿元,其中:收回土地开发成本2.764亿元,收到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16亿元。尚有资金缺口8.2514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投资集团重视项目建设,落实相关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加强现场管理,努力推进项目实施。但跟踪审计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计服务费和投资额、委托代建协议未能及时签订、地上附着物拆迁及部分工程进展缓慢等问题,还需要在后期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项目进展,不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服务费10968.03万元;
(二)收到市财政资金72.48万元未冲减投资额;
(三)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工作进展缓慢;
(四)未按要求签订代建协议,导致市投资集团绿化工程已投入的4988.49万元未能计入投资额;
(五)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完工,进展缓慢。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项目概算控制和工程造价管理,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把关,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推进项目能够按时顺利完成。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整改建议函。市土地储备中心、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审计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