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12月2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潘顺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漏洞不堵塞不放过、政策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严明不放过。今年以来,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相继召开6次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强力推进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动态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持续跟进整改;采取联合督办、政府督查、审计督察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各种审计专报40余次,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15项;累计上缴财政187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24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49876万元,挽回损失109万元,出台规章制度23项;对濮阳县、范县7个乡(镇)的虚假整改问题进行了通报;市纪委监委及时跟进问责,已对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8人谈话提醒、6人批评教育。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37项,完成整改31项。
1. 市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细化不够、代编预算占比较大和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市直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落实“两个到位”,加大审核力度,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前对市直各单位、各部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统计上报、核查和综合分析工作,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不彻底和盘活存量资金再次沉淀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了存量资金的管理、使用,对存量资金及时研究、及时安排,防止二次沉淀。三是无投资计划拨付建设项目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办理项目资金拨付。四是资金下达不及时,影响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效果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与省财政厅、市直预算单位、下级财政部门的沟通,缩短指标文件在途时间,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将上级预算指标及时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五是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市本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等2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电子政务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3项资金正在按程序支付;濮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等5项资金,因验收手续不完善、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资金尚未支付。六是当年追加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录入用款计划,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和检查力度,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七是“农保贷”业务运营状况后续乏力,未发挥好基金杠杆作用的问题。市财政局采取措施,由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接管“农保贷”基金全部业务,重新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宽业务渠道,避免资金闲置。八是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针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已通过采取上缴财政、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2. 市直11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驻郑办、市社科联预算编制前广泛征求内部意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做好各项评估工作,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二是单位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驻安办等2家单位上缴财政144万元。三是不规范票据列支或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市驻郑办等5家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票据使用及报销手续,强化了会计审核。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31项,已完成整改18项。
1.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市统计局已退还超出上限标准的罚款7.2万元。二是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4家单位退回违规收取的资金160万元,濮阳县油区办已取消违规收费,市处非办正在筹措资金,积极整改,目前已退还30万元。三是清丰县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南乐县两所学校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已按规定由5%降至3%。
2. 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一是濮阳县、清丰县、范县追回不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90万元,追回财政贴息1.6万元,已整改到位;市人社局收回不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160万元,追回财政贴息9.93万元,其余正在追缴。二是市人社局收回创业担保逾期贷款7笔38.61万元,占总额的4.9%;范县追回5笔,法院判决1笔,冻结申请人及担保人个人账户12笔,其余正在追缴;台前县追缴1.9万元,恢复执行11笔,36人被法院查控。三是职业培训机构利用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骗取就业补助资金5万元已全部追回。四是市直及部分县(区)未编制就业资金年度预算问题,濮阳县、南乐县、台前县、华龙区4个县(区)已整改到位;市人社局、财政局调整、制定了年度就业资金收支计划,对就业资金实施计划管理。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84655万元,市政府安排市工信局专门负责督导,目前正在积极清理。市工信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濮阳县拖欠1287万元、清丰县拖欠1257万元、台前县拖欠205万元已全部偿还;市本级拖欠60648万元,已偿还17985万元;南乐县拖欠16665万元,已偿还9592万元;范县拖欠2373万元,已偿还1613万元;华龙区拖欠2220万元,已偿还931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60项,已完成整改51项。
1.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一是濮阳市华科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挪用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450万元问题已归还资金原渠道。二是濮阳县、清丰县等5县保障性住房被违规改变用途或闲置问题已全部整改。三是保障房安居工程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南乐县闲置的528万元已上缴财政统筹使用,范县闲置的2449万元已支付完毕;清丰县闲置的5544万元,已拨付1672.22万元,退还财政105.66万元。四是南乐县、台前县等4县(区)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问题已全部进行清退或重新分配。五是范县、华龙区、南乐县公租房租金收缴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上缴财政108万元。
2. 扶贫政策落实和“一卡通”惠农补贴方面的问题。一是清丰县对80名死亡贫困人口及时进行消减。二是村卫生室建成后利用率不高问题已整改。濮阳县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卫管站副站长进行了约谈;清丰县3家卫生室已投入使用。三是濮阳县、华龙区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重复或超范围享受教育、社保等惠农补贴资金问题已整改,追回资金18.3万元,停发63人享受的补贴,36人被移送到纪委监委处理。四是清丰县28人应享受未享受残疾人重残补贴、4人次应享受未享受医疗救助问题已整改。五是清丰县出台了《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低保、五保、残疾人补贴、孤儿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补贴资金的发放,“一卡通”政策正逐步得到落实。
3. 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问题。一是475家规模以上养殖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问题已整改。目前,459家规模以上养殖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已全部完成;1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因经营不善已倒闭;1家养殖场为散养户,不具备办理环境影响登记条件。二是42家单位无证取水问题已整改。目前,21家单位已办理取水许可证,18家单位已封闭自备井;3家单位自备井已改变取水用途,用于农田灌溉。三是57家单位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违规排污问题已整改到位。目前,10家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证,47家企业所属行业因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暂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四是17个重点环保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目前,15个项目已建成验收或试运行,范水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范县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一期)2个项目已重启招标程序。四是污染治理不彻底的问题。24家加油站已完成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市政府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市环保办、市卫健委出台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规范了医疗废弃物的贮存、收集和处置工作,31家医院或诊所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得到解决。五是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市本级、清丰县已征收污水处理费826万元,已整改到位;南乐县应征未征39万元,已征收6.5万元。六是闲置环保专项资金8780万元的问题。市本级、濮阳县、南乐县、开发区闲置的4853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清丰县闲置的1225万元,已拨付613万元;范县闲置的500万元,因生态保护和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政策变化导致未按期拨付,目前已启动招标程序;台前县闲置的2170万元,目前正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比例拨付。
4. 3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一是2018年对市高级技工学校迁建等3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18852万元,已督导项目建设方据实结算。今年加大了投资审计力度,共完成10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5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共审减工程造价5.42亿元,为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二是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实验小学对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已制定制度,加强管理。三是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实验小学对多列基建成本17万元进行了调账。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15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1. 市劳动就业处等4家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工作问题。已进行纠正。
2. 市交通运输局等3家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25万元问题。已归还资金原渠道。
3. 部分市属学校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对在职教师经商办企业进行了全面治理。目前,16人名下的企业、公司等已完成注销或股东变更程序。
4. 支出手续不完善或不规范票据列支、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市妇幼保健院等6家单位已修订了财务制度,强化了会计审核,加强了财务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审计查出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2018年至2019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事项92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5件、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67件。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查处完结66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47人、政纪处分13人。同时,市纪委监委依据审计建议,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中,处理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人员190人。
(六)审计促进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情况
通过审计,市、县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23项。如市政府出台了《濮阳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修订了《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已对《濮阳市大型活动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办法》等3个制度审议通过,近期将以审计委员会文件印发。华龙区出台了《华龙区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市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制定了《濮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这些制度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被审计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具有积极作用。
三、未整改到位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措施
从整体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市级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申报项目随意性大,资金落实后,项目推进又需要一个过程。如专项资金长期闲置、重点环保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二是体制机制原因。如“一卡通”政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政府统筹协调,消除部门障碍,全力推进。三是地方财力有限,影响资金拨付。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由于地方财力紧张,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拨付进度缓慢。四是客观上不作为、主观上不想作为,担当意识不强。如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逾期贷款追偿力度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分类施策、加强统筹、强化督查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完全整改到位。对已整改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审计整改制度化、长效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