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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公告:濮阳市创新驱动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28 15:05:39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17353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1118日至1220日,对濮阳市本级、华龙区、范县20211月至20229月创新驱动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创新驱动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20211112月期间,濮阳市、华龙区、范县分别成立了科技创新委员会,出台印发了《濮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加强对市(县)创新驱动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统筹领导,并将各项政策基本落到实处。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5.878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科技支出2.0820亿元华龙区财政科技支出0.23亿元,范县财政科技支出0.67亿元20221月至9月底全市财政科技支出5.311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科技支出2.5036亿元华龙区财政科技支出0.56亿范县财政科技支出0.63亿元。

(三)重点任务开展情况

濮阳市在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重点任务和政策支持方面,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改革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革方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完善方面,科技领域放管服体制机制改革承接方面等,均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濮阳市委市政府深入推动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增量提质春笋行动,在创新项目建设、科技人才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取得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存在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创新驱动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创新平台方面。

(1)未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工作方案》

2未按照《濮阳市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增量提质春笋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

3)未完成创新平台建设部分工作任务。

4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

二是创新项目方面。

濮阳市2022年揭榜挂帅项目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2.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政策支持情况。

一是财政科技保障方面。

1)财政科技资金保障不及时,个别科技研发项目已验收但未拨付后续资金。

2)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执行效率不高,部分奖励资金未兑现。

3个别财政资金保不及时。

二是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服务保障方面。

1)濮阳市科创资金保障办法未出台。

2部分项目完工后长期未结算评审。

三是科技金融扶持方面。

科技金融扶持覆盖面窄、惠及企业少。

(二)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1.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革方面。

1)个别单位未将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将个人的现金奖励计入绩效工资总额,未将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3)濮阳市科技成果的转让、划转、投资等权限下放机制文件未出台。

2.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完善方面。

1)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奖补工作较慢。

2部分科研仪器设备闲置

3大型科研仪器未向社会开放共享。

3. 科技领域放管服体制机制改革承接方面。

科技领域放管服体制改革不到位,科研经费包干制、拨付直通车未设置试点单位和项目。

(三)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 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

推进市级重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优化调整工作推进较慢。

2. 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指标下达不及时,未及时拨付科技专项资金。

2)应拨付未拨付部分高新企业认定省级奖补。

3)应配套未配套部分高新企业认定奖补。

4)部分区级配套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

5)未收回已不具备科创型小微企业资格的奖励资金。

3. 科技创新投资类基金管理运营情况。

应安排未安排省产业研发联合部分基金。

四、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建议和整改情况

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建议被审计单位强化政策任务目标、项目和成果转化、资金方面管理。被审计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具体建议和整改情况,待整改期满后由濮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范县人民政府、华龙区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