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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3号公告:2020至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30 19:19:57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3169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25月至10月,对濮阳市本级及各县区2020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20202021年中央、省财政拨入濮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285.66万元。20202021年市、县本级预算安排6363.31万元

(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

全市现建有公共图书馆7座,文化馆7座,博物馆、纪念馆15座,乡镇(街道)文化站89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919个,旅游厕所179座。全市现有文物古迹91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6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逐步落实。但审计发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及政策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项目建设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区未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工作方案、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二)全市均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

(三)未按照目标要求落实年度公益电影放映任务

(四)部分县区文艺下乡演出管理不规范,缺乏签到打卡水印照片

(五)部分县未完成县级图书馆总分馆网络

(六)部分县未按规定实施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

(七)部分县工程推进缓慢、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竣工   

部分县区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应付未付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各县区正在积极整改。具体建议和整改情况,待整改期满后由市广旅体局、财政局、各县区等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