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至10月,对濮阳市本级及各县区2020至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2020至2021年中央、省财政拨入濮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285.66万元。2020至2021年市、县本级预算安排6363.31万元。
(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
全市现建有公共图书馆7座,文化馆7座,博物馆、纪念馆15座,乡镇(街道)文化站89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919个,旅游厕所179座。全市现有文物古迹91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6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逐步落实。但审计发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及政策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项目建设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区未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工作方案、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二)全市均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
(三)未按照目标要求落实年度公益电影放映任务
(四)部分县区文艺下乡演出管理不规范,缺乏签到打卡水印照片
(五)部分县未完成县级图书馆总分馆网络
(六)部分县未按规定实施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
(七)部分县工程推进缓慢、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竣工
(八)部分县区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应付未付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各县区正在积极整改。具体建议和整改情况,待整改期满后由市文广旅体局、财政局、各县区等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