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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6号公告:国道G106(濮范高速—濮阳县界)两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27 10:16:28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412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624日至108日,对国道G106(濮范高速-濮阳县界)两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522日,濮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投资集团签订了濮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协议(106国道两侧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确定市投资集团作为本协议项下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服务的承接主体并于20171117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本项目北至濮范高速,南至濮阳县界,西至东濮路,东至林荫路。全长5.6公里,东西宽为500800米。主要实施内容为本项目区域内前期手续办理、土地报批征收、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高压电网与通讯光缆迁改、绿化带工程、五一路与东濮路道路建设等工作。

项目自20173月至2022630日资金投入及应收本息17.409亿元,其中:投资成本14.853亿元,投资服务费2.523亿元,代建管理费0.033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投资集团重视项目建设,落实相关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加强现场管理,努力推进项目实施。但跟踪审计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计投资服务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合同签订不合规等问题,还需要在后期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投资服务费330.09万元;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570.88万元;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绿化带工程项目相关合同;

(四)项目资料要素不完善。

四、审计处理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建议市投资集团督促濮阳市新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据实调整投资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督促相关单位对不合规内容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审计整改情况

市投资集团对能整改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需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投资集团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