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4日至10月8日,对国道G106(濮范高速-濮阳县界)两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2日,濮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投资集团签订了濮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协议(106国道两侧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确定市投资集团作为本协议项下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服务的承接主体,并于2017年11月17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本项目北至濮范高速,南至濮阳县界,西至东濮路,东至林荫路。全长5.6公里,东西宽为500—800米。主要实施内容为本项目区域内前期手续办理、土地报批征收、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高压电网与通讯光缆迁改、绿化带工程、五一路与东濮路道路建设等工作。
项目自2017年3月至2022年6月30日资金投入及应收本息17.409亿元,其中:投资成本14.853亿元,投资服务费2.523亿元,代建管理费0.033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投资集团重视项目建设,落实相关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加强现场管理,努力推进项目实施。但跟踪审计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计投资服务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合同签订不合规等问题,还需要在后期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投资服务费330.09万元;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570.88万元;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绿化带工程项目相关合同;
(四)项目资料要素不完善。
四、审计处理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建议市投资集团督促濮阳市新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据实调整投资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督促相关单位对不合规内容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审计整改情况
市投资集团对能整改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需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投资集团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