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号公告:濮阳市体育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8年8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6日至3月30日,对濮阳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重点审计了市体育局局机关和所属俱乐部协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体育局是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主管全市体育工作的正县级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设施的监督管理等。
根据市体育局提供的资料,市体育局现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老干科、机关总支、监察室、群体科、竞训科、场地科、产业科;四个不独立合算的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体育总会、老体工委、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和球类管理中心;两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分别是市体校和市乒校。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濮财预〔2017〕7号),核定市体育局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为455.008万元。2017年,实际收入6126284.38元,同期支出8559164.00元,累计结余917449.09元。公益金账2017年收入21273000.0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053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220000.00元。同期事业支出32558960.03元,累计结余21598616.65元。
从审计情况看,市体育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收支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体育局局机关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体育局使用体彩公益金为部分市直单位及本单位,购置篮球场、跑步机、健身车等体育器材、器械共计756567.00元。
2.2017年挤占专项资金-体育场免费开放补助,列支4050人员三金共计74470.90元、马颊河体育公园设计费用80000.00元,共计154470.90元
3.市体育局使用不规范票据列支共计297969.00元。其中购买运动服装、器材无发放或接收清单189553.00元;无预算列支运动会餐费住宿费会议费98178.00元;列支无实质内容差旅费8738.00元;无效票据列支1500.00元。
4.往来清理不及时,公益金账自2013年6月底“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30000.00元、“其他应收款”余额936940.00元,至本次审计仍无变化;经费账“其他应付款”余额42496.48元无明细账、“其他应收款”余额292631.38元部分无明细账,上次审计已经提出,但本次审计发现仍未进行清理。
(二)下属协会、俱乐部存在的问题
1. 协会、俱乐部资金均是以专项赛事名义申请,但延伸审计发现以下单位支出与赛事无关的费用53011.00元。
2. 市足协、篮协使用不规范票据列支115914.00元。
3. 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领导和会计一人兼任、大额现金支出普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对挤占体彩公益金和挤占专项资金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对不规范票据列支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原始凭证手续,杜绝不合规原始凭证入账;对往来清理不及时问题,市体育局及时清理,该偿还的偿还,该收回的收回。对下属协会、俱乐部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体育局督促相关单位逐项进行整改,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体育局应加强对协会、俱乐部所拨专项资金的管理,避免让其成为规避监督、肆意乱列乱支的场所;体彩公益金和其他体育专款是关系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和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扶贫、体育赛事、场馆建设等项目的专项资金,管好用好这项资金是市体育局应尽的职责。加强对下属协会、俱乐部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票据拒之门外;物品的采购和发放要做到购置有清单,发放有登记,并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制度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体育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市体育局向社会公告。
审计组组长: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