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1号公告:濮阳市慈善总会
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年11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对濮阳市慈善总会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慈善总会是民间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濮阳市民政局为其业务主管单位。
2015年度结转9738919.57元。2016年度财务收入合计6941676.54元,其中:非税局转来捐款3939142.42元,会费收入109300元,银行利息收入95282.61元,省慈善总会拨款2109900元,合作项目县区匹配资金372050元,其它收入316001.51元。2016年度财务支出合计7923649.37元,其中:项目运作经费492501.13元,救助项目支出7115146.73元,其它支出316001.51元。2016年度累计余额8756946.74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总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筹资费用、管理费用错列业务活动成本39842元。
2. 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852900元。
3. 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5477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国家和财政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要选择适当的折旧方式按月提取折旧;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搞好整改,进一步促进财务管理正规有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慈善总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慈善总会向社会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