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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6号公告:市农业局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8-20 15:43:25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4539次

濮阳市农业局及所属单位

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自2013年3月至5月,对市农业局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濮阳市农业局是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及有关业务综合协调;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标准;负责对种子、化肥、农药的监测等工作。内设14个科室。下属8个事业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及所属单位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约束,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农业局局机关存在的问题

1.挪用专项资金508983.60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2.擅自扩大开支范围114701.01元。农业局局本身及下属8各单位在事业经费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医疗保险金,经统计共计78882.28元。事业经费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家属楼改水补贴、电费共计35818.73元。

3应缴未缴房屋租赁税金及附加22880元、职工集资分红款未代扣个人所得税29840元。

4.不合规票据列支199579元。

5.应记未记固定资产39520元。

6.业务招待费超支86138元

7.往来款项1930000元清理不及时。

(二)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43108.25元,涉及单位有农技站、植保站能源站、种子站、农广校,主要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2.不合规票据列支124153元,涉及植保站、种子站无明细清单发票列支办公用品、汽车维修费、虫害防治试验用药;农技站、植保站、能源站、种子站、肥站、农广校在费用中列支手续不规范的会议费。

3.业务招待费超支110574元。涉及单位能源站、种子站、农广校、检测中心、土肥站、农技站、植保站。

4.往来款长期挂账29510.48元。是以前年度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累计数,长达10多年之久。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改正,按时上缴罚款;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改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全额收回代缴、垫付资金;对应缴未缴房屋租赁税金及附加职工集资分红款未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要求按时上缴税金,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对不合规票据列支的问题,要求严格发票审核,据实核算支出;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记固定资产账;对业务招待费超支的问题,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切实加强招待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核实并及时进行清理,尽可能减少财政资金损失,对无法收回和偿还的款项按规定和程序向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部门进行报批,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农业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农业局正在积极整改。对挤占、

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上缴罚款;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已全额收回代缴、垫付资金;应缴未缴房屋租赁税金及附加的问题,已上缴税金及附加;对不合规票据列支的问题,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已取得合规票据入账;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已调整账项入账;对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明确表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加强招待费等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列支招待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