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6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濮阳市审计局局长 李保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政府于2018年8月23日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报告了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对报告中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建立了濮阳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市领导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向各责任单位下发了审计问题清单和督查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相关县(区)和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18年11月底,已上缴财政17416万元,促进资金拨付54599万元,促进资金整合使用2327万元,清退各项涉企保证金等4185万元,促进项目建设24个,按规定收回财政资金27万元,制定完善各项制度12项,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97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是:
一、财税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编入市级财政预算问题。市财政局对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采取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和各环节对账等措施,确保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情况全额编入年初预算。
(二)代编预算规模控制不严格问题。财政部门已着力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将政策专项编入部门预算,减少切块中待分资金规模,将重点项目和政策专项合并为专项项目支出,进一步细化项目安排,提高部门预算的到位率。
(三)3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4532万元问题。市非税局、市日报社已整改完毕,上缴入库13729万元;市自来水公司已上缴入库城市公用附加费86万元、污水处理费270万元,结存的水资源费447万元,因公司资金运行困难暂未整改到位,已制定分期上缴计划。
(四)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及时报送项目资金分配意见;强化与省财政厅的对接工作,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分配下达指标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时效性。
(五)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财政部门已采取措施规范追加程序,加强追加指标的监督管理,限期当年支付完毕,逾期仍未支付的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支出。
(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能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问题。财政部门已通知违规开设实体账户的单位限期撤销,并采取措施对国库集中支付进行动态监控,力争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导致专项资金闲置12658万元问题。省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4198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18年6月29日拨付至项目单位;市公安局闲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2454万元已支付1634万元,其余820万元正在办理招标手续,市财政局已将2018年度政法转移装备资金直接下达至各县,由各县组织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台前县污染治理工程中央基建资金等2442万元,其中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72万元已拨付267万元,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170万元,因投资方人员变动导致项目暂停,目前正在进行土地招拍挂工作。清丰县闲置专项资金3564万元,主要涉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县中医院综合门诊医技楼建设项目,清丰县已责令项目业主列出整改台账,加快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督导,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八)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代编预算规模控制不严格问题。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已对此进行专题研究,责令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编制2019年预算时根据预测数将往年预留资金编入各单位。二是开发区86项上级预算指标7422万元、工业园区17项上级预算指标763万元、示范区21项上级预算指标1481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下达问题。主要是领取指标不及时、提报指标分配意见较慢原因所致,已采取措施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上级转移指标,规范做好指标分配工作,提高预算指标下达的时效性。三是开发区年底结存93万元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作预算收入问题。已于2018年9月底补缴入库。四是工业园区、示范区财政支出决算草案编报不实问题。已责令区财政局核实预算收入及支出的数字,严格按照《预算法》做好决算数字对账工作,提供真实财政决算数字。五是开发区75家单位结存2年以上存量资金2302万元问题。开发区表示将根据有关要求对存量资金进行盘活清理。
(九)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31家房地产企业未如实申报税款,地税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1575万元问题。已补缴税款1575万元、滞纳金 54万元。二是少征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393万元问题。已征缴入库税款369万元、滞纳金35万元,剩余24万元在积极征缴中。三是32家房地产企业涉嫌偷逃土地增值税1367万元问题。经税务部门进一步查证,截至目前12家企业已整改到位,入库税款664万元、滞纳金54万元;9家企业采取了相应措施,对11家企业进行核实说明。
(十)市直8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工信委等3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14万元问题。市体育局已将挤占公益金的元旦长跑着装费等4.93万元收回并上交廉政账户,制定了《濮阳市体育局加强财务管理补充办法》和《濮阳市体育局财务审核两个责任联审会签流程》;市工信委和市检察院采取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河南龙润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套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问题。该问题已纠正,资金已退回财政部门。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个别县(区)未完成安居工程货币化安置任务992套问题。提出的调整申请获省住建厅准予备案,现已全部开工建设。二是17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问题。清丰县4个项目、南乐县1个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毕;工业园区3个项目已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濮阳县9个项目中5个项目正在积极补办中(部分手续已补办到位),4个项目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在立案调查。三是3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拖欠工程款12690万元问题。濮阳县11710万元、南乐县980万元,均已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四是建设资金长期闲置27517万元问题。工业园区、濮阳县、南乐县均已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五是19户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骗取公租房待遇问题。已按规定将南乐县12户、范县5户、濮阳县2户违规对象保障房资格予以取消并收回公租房。六是93户未按规定及时退出问题。经进一步核查,9户信息登记重复,8户符合条件继续享受,清退32户,廉租房转为公租房36户,转按市场价收取租金8户。
(二)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未足额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2295万元问题。清丰县公路局202万元、市引黄管理局453万元,已足额补收;华龙区房管局1600万元正在整改,并印发《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南乐县水利局4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完成合同履约。二是未及时返还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3800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3394万元,2018年10月底已退还3184万元;清丰县教育局工程质量保证金406万元,已退还到位。三是清丰县住建局未及时督促4家施工企业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88万元问题。其中两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两个项目尚未补交到位,清丰县住建局已下达补交通知,并将于年底向市住建局上报《诚信红黑榜》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四是对取消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等保证金未按照规定及时清理921万元。范县住建局未及时清理安全措施费11万元,2018年1月退还6千元;其余10万元因未联系到项目负责人尚未退还,目前仍在多方联系。濮阳县住建局未及时清理安全文明措施费、风险押金910万元,已清理594万元,剩余316万元正在清理中。
(三)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2016至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未足额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经费984万元。其中濮阳县、台前县已拨付到位,清丰县269万元正在整改中。二是建设布局不合理,学校建成后闲置问题。25个项目已投入使用24个,清丰县1个项目配套设施正在建设中。三是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10716万元问题。相关县(区)强化项目督导,加快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截至目前濮阳县3791万元已支付2654万元,台前县2504万元已支付2021万元,清丰县4421万元已支付2227万元;其余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陆续支付。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经逐户确认,濮阳县184人已列为稳定脱贫78人、确认死亡100人、符合条件继续享受扶贫政策6人;范县92人已清退3人、列为稳定脱贫42人、符合条件继续享受扶贫政策47人。二是台前县建档立卡贫困生128人应享受未享受贫困家庭中小学营养补助5.12万元、28名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贫困高中生助学补助4.25万元问题。已于2018年5月补发完毕。三是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2327万元。濮阳县2179万元、台前县148万元已拨付至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专户。四是违规享受扶贫补助问题。濮阳县重复申报到户增收补贴11.93万元、范县重复申报到户增收补贴1.3万元,均已全部收回;濮阳县1名财政供养人员和58名村干部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问题,已于2018年5月取消了59人的低保资格,退缴7人违规低保补助4万元,其余52人正在追缴中。五是6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濮阳县1个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清丰县2个项目已竣工并验收完毕;台前县3个项目已交付使用。
(二)濮阳县、范县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36家正常经营的加油站未进行置换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问题。濮阳县23家其中13家完成置换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2家因道路扩建拆除,8家正在改造施工中;范县13家其中3家完成置换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2家改罐工作正在进行,8家因土地规划问题未开展改罐工作,已停业关闭。二是濮阳县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供应站水质未全部达标。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范县3个水污染治理项目应完工未完工、1个应开工未开工问题。范县3个已完工,1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四是濮阳县废水、废气重点监控企业6家未联网,6家已联网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问题。目前12家县废水、废气重点监控企业已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并通过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的核查。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迁建试点任务未全部按期完成问题。主要是征地和选址问题影响建设进度,张庄乡试点工程农机具存放点3处,已建成一处,其余两处计划变更为基础设施路网管网建设;陈庄镇试点工程集贸市场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农具存放点已确定选址位置,敬老院计划改建成老人照养中心,目前县民政局正在审批中。二是张庄乡试点工程项目65盏路灯未安装问题。已全部完成安装。三是张庄乡试点工程项目11家单位涉嫌串标投标问题。乡政府与县住建局已进行对接,目前住建部门尚未拿出具体处理措施,正在整改中。
(二)对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楼项目等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个建设项目超概算投资636万元问题。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和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楼项目承建单位均为市公安局,目前正在就项目超概算审批事项与市发改委积极对接。二是3个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650万元未到位。其中濮阳县儿童福利院项目248万元支付到位159万元;清丰县城北中心敬老院项目302万元已于2017年11月17日拨付至县民政局专户;台前县妇幼保健院项目2100万元已于2018年7月份配套200万元,剩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三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主要是未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目前正在积极补办中。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国土局等4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866万元问题。4家单位采取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支出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等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市国土局修订完善了《濮阳市国土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设计上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二)市广播电视台等5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549万元问题。油田四高54万元、国土局3万元已整改到位;市日报社507万元已上缴428万元;广播电视台19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现已改变管理方式,按规定逐笔上缴财政专户。
(三)濮阳宾馆等4家单位应缴未缴税费1104万元问题。职业中专已补缴税款2万元;濮阳宾馆1060万元因公司运营困难、资金紧张,尚未补缴完毕;住建局38万元和建筑业管理处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收取的房租收入直接上缴财政,已于2017年底将出租房产资产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四)市中医院等9家单位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2851万元。中医院制定了《濮阳市中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组织建设和完善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国土局修订完善了《濮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地震局印发了《濮阳市地震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市职业中专设立了政府采购专管员;住建局、交警支队,国资委、档案局、日报社等单位采取加强学习、强化内控管理、完善采购流程等措施规范采购工作。
(五)市监狱等8家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工作问题。各单位采取重新调整领导职责分工、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强化支出票据审核等措施,严格规范了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目前8家单位均已整改到位,主要领导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六、审计移交案件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事项109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8件、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51件。目前有关部门已查处完结92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58人,其中警告45人、严重警告13人;给予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39人,其中警告 22人、记过9人、记大过3人、降级2人、撤职3人。其余案件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查处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以“钉钉子”的精神,驰而不息地抓好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审计整改的最佳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积极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