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18年1月17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保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市政府于2017年8月30日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了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书记何雄要求对审计报告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分管市领导牵头予以纠正、整改并健全制度,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市委汇报,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2017年9月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省政府和市人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专门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将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向各责任单位下发审计问题清单和督查通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要求各责任单位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责任、严肃的态度,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2017年10月26日,市政府再次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在通报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安排市监察局、市督查局、市审计局联合监督检查,通过强化督查督办、依法追责问责等措施,强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积极采取上缴资金、调整账目、加快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完善相关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已上缴财政1066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5249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026万元,调整账项2006万元,促进项目建设97个,按规定收回财政资金2153万元,制定完善各项制度51项,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14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是:
一、财税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财政部门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采取提前工作节点、加强与省厅对接、加快财政支出清理和各环节对账等措施,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财政代编支出预算规模较大问题。从2017年起,市财政部门已将政策专项编入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到位率已提升至60%以上。
(三)政府采购预算缺乏严肃性和约束力问题。针对此问题,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向各市直单位发放《提示告知书》,明确“无预算、不采购”的主导措施,凡未按规定编报或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将不予审批。
(四)7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889万元问题。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等6家单位已整改完毕上缴入库3864万元;市财政局土地收入专户长期未清算资金1025万元,已上缴入库264万元,其余资金待国土部门出具核算单后方可清算入库。
(五)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置换存量债务1964万元问题。截至目前,濮上生态园区管理局840万元、市城市管理局1124万元存量债务均已置换到位。
(六)6家单位闲置专项资金5296万元问题。市疾病控制中心闲置821万元,已按照采购合同支付设备款543万元;市公安局闲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款2764万元,已陆续签订装备合同1246万元,将协调财政部门将装备费直接下达至县区,由各县负责组织采购;市法院闲置结余资金105万元,尚有54万元拟再申请使用;市司法局拟将结余资金62万元用于台前县购置公务用车和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市残联1472万元已拨付1417万元,尚有残疾人康复设备资金55万元,正在进行政府采购;市商务局闲置资金72万元已拨付到位。
(七)市级科技项目资金安排存在碎片化问题。市科技部门已采取措施,将对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进行改革,积极推进科技保、科技贷业务,试行科技创新券制度,加大重点科技项目支持力度。
(八)项目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财政部门已采取措施,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项目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力争按规定时间下达预算,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时效性。
(九)部分已合并的预算单位财务未及时合并问题。市农业畜牧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合并工作已完成;市政园林管理局和市公用事业局合并为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4月任命单位新领导班子,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财务合并工作。
(十)支付方式管理不规范,应当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列授权支付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濮财库〔2017〕25号),规定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适用范围,对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升级预算执行系统,强化动态监控等手段降低授权支付比例。
(十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安排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清理。一是市地税部门提前征收5家企业税费3089万元问题,已用后期应缴税款予以抵扣。二是应征未征中原油田教育费附加4164万元问题,已补缴完毕。三是应征未征10家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536万元、企业所得税2199万元问题,已补缴入库土地增值税及滞纳金501万元;补缴入库企业所得税345.5万元,其余正在核实。四是应征未征15家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146万元问题,已补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155万元。五是应征未征51个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2万元问题。直属局管辖的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残保金已征缴到位7.8万元;其余49个单位,开发区局反映未收到保障金征缴数据,目前正在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十二)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编报不细化问题。开发区在编列2017年部门预算时已将往年预留资金编入各单位。二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244万元问题。已补缴入库。三是123项上级预算指标1.07亿元未及时分配问题。已全部下达。自2017年6月起,上级指标通过网络系统下达接收,采取及时签批和预拨资金等方式促进资金尽早分配。
(十三)9个市直单位财政预算执行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7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91万元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挪用的诉讼费20万元上缴市财政,挤占经费支出5.63万元调整了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市知识产权局等6个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完善制度,加强对经费支出和专项资金管理,强化审核监督,避免问题再次发生。二是3个单位滞留财政资金2786万元问题。截止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滞留基层法院装备费1318万元,已支出装备资金109万元,已签订采购合同资金1023万元。市商务局滞留财政资金1388万元,已拨付730万元;由于市外向型经济综合公共服务平台选址尚未确定,658万元建设资金还未拨出。市总工会滞留资金79.84万元,经总工会核实,属于工会经费,待分清数据后进行账务调整。三是4个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39万元问题。4个单位立即停止发放,已收回违反规定发放的奖金补贴26万元。四是3个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931万元问题。已清理收回708万元,其余223万元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
二、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100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已建成完工76个;濮阳县7条农村公路、14座桥梁建设项目调整实施;范县3座桥梁项目未实施,资金已收回财政。二是闲置滞留项目资金6958万元问题。已拨付到位6571万元,清丰县污水处理管网结余资金已按规定收回财政387万元。三是118个已完工项目未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问题。已整改到位114个,开发区3条农村公路、华龙区1座桥梁项目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四是环境保护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涉及南乐县37家企业未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33家已关停取缔,3家已办理环评手续,1家正在办理;清丰县9家企业锅炉已全部拆除;清丰县未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问题,正在整改。五是环保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涉及南乐县12起,执行到位4起,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8起;涉及市环保局6起,执行到位3起,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3起。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836户农村危房未完成改造任务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767户,清丰县27户、开发区42户正在施工建设。二是安居工程资金长期闲置4.19亿元问题。工业园区7068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131万元、市财政局11472万元、华龙区1513万元、中原油田结余6528万元、濮阳县460万元、清丰县559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开发区已拨付5341万元,其余2824万元正在按工程进度陆续拨付。三是清丰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979万元问题。清丰县财政局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2000万元,其余正在整改。四是225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问题。经排查核实,已取消108户家庭保障房资格,调整为公租住房管理69户并退还廉租房补贴1.96万元;华龙区不符合条件享受经适房待遇的41户正在整改。五是保障性住房被违规改变用途或闲置问题。华龙区已收回违规占用的公租房20套;濮阳县龙城花园闲置的292套住房已全部入住;南乐县闲置的185套公租房已分配完毕。
(二)濮阳县、范县2013至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虚报受益地域师生人数套取财政资金542万元问题。濮阳县多申报 473万元,已在省水利厅核查时进行了处理更正,涉及资金用于计划外不安全人口;范县多申报69万元,已收回财政。二是范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个村787户未能正常供水问题。目前已全部通水。三是范县部分学校管网工程实施效果差问题。县水利局已对全县2013至2015年各学校供水管网、净水器进行全面整改维修。四是濮阳县挪用村庄管道延伸工程资金252万元问题。县政府已责令县财政局对挪用资金足额追回,用于饮水安全工程。
(三)濮阳县、范县、台前县2016年扶贫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41825名贫困人口未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财政补贴425.48万元问题。重新核定人数后,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均于2017年9月底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账户。二是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濮阳县375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未享受到每人500元的生活补贴18.75万元,目前已发放到位;台前县2766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未享受到每人200元的营养改善补助55.32万元,通过逐一核实,为37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补发了补助金,其余学生因在外地就学,学籍不在本县无法发放,已告知户主到就读学校申领。三是范县5052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未纳入贫困户问题。已将经核实符合条件的4148户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四是建档立卡贫困户10308人未纳入农村低保户问题。经核实,重度残疾人和困境儿童1373人不按户施保,符合条件的2504人已纳入低保,家庭成员有劳动力、有一定收入的6431人不符合低保户条件。五是台前县千亿斤粮食项目136眼机井未通电问题。已于2017年8月通电并正常运行。六是15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问题。已完工11个;范县3个蔬菜种植园项目未实施,已按规定收回资金1206万元;台前县1个农田水利项目的两个标段正在施工。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人防工程等5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火车站站前广场人防工程、长庆路南延市政道路工程、石化路东延市政道路工程、市污水处理厂150吨/日污泥处置配套工程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等5个建设项目共多计工程价款4455万元问题。已责令相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二是3个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218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强招投标管理,确保在以后工程中严格执行规定。三是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5个项目均在土地使用、环境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未完全办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二)2013至2015年五县一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政府专题部署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此问题移交相关县政府处理,台前县对涉嫌串标的相关施工企业予以罚款51万元,对两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濮阳县人民医院项目解除了原施工合同,重新组织招标;南乐县、清丰县对涉嫌串标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二是清丰县人民医院改制后,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及补偿款等3638万元问题。已移交清丰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查处,截至目前,应补缴墙改基金22.51万元已补缴,应补缴人防费351万元已强制执行34万元。三是财政资金长期闲置1932万元问题。濮阳县987万元、华龙区94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33万元问题。计划生育指导中心20万元房租收入已补缴入库;市政府驻安阳办事处应缴未缴313万元拆迁补助费,该地块因归属问题被起诉,法院尚未裁定。二是16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917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强化财务监督等措施,确保专款专用。三是9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294万元问题。市财政局已专门下发通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无采购不支付”的规定,相关部门采取组织专题学习、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等举措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四是2个单位滞留财政资金461万元问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88万元、市委机要局73万元,已按规定收回市财政。
六、审计移交案件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事项102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0件、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52件。目前对移交的案件线索和事项,有关部门已查处完结80件,对143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纪委立案1人,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89人,行政警告33人、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14人、撤职1人、开除4人。其余案件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查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政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通过审计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继续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完善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政府督查部门的监督合力,实施问责机制,促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