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审组〔2014〕19号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机构,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与监督作用,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聚焦主业,突出主责,积极协助局党组监督检查审计局及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和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局属各单位及县(区)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为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检查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监察室主任“列席所在单位局(委)务会议、办公会议”的要求(《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濮纪〔2000〕45号),审计局监察室主任列席局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为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市局及县(区)各单位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支持,生活上要关心,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对审计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审计项目实施依照法律、符合程序
审计组开展项目审计时,进点前,由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向纪检组报告,指定人员到监察室备案,领取廉政承诺书、审计公示、执纪登记表、执纪反馈表,并按规定及时填报上交;进点时,审计组要通知纪检组派员参加;外出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纪检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检查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审计结束后,纪检组要组织监察室、人事、机关总支等部门人员进行审计回访,了解执纪情况。审计处理时,监察室主任作为审计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审计项目审理会,确保审计处理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
四、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廉政档案,录入审计人员个人信息,记录审计人员执法执纪、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考核等情况
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审计人员廉政档案,将每个人的信息逐一进行登记,记录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被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的反馈情况,审计人员及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考核情况,为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审计队伍教育和建设,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依据。
五、抓具体,具体抓,关口前移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纪检监察部门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小组的作用,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对经费支出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单位500元以上的开支,事先应当征求财务监督小组的意见,经费开支申请单没有财务监督小组意见,其票据不予审核;实行联签会审,每月的5号、15号、25号为联签会审时间,所有票据均在联签会审时间签审,其他时间票据不予签审。二是加强对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单位采购物品应当会同纪检监察人员一同前往采购地点,对所采购物品进行货比三家,按照“质量最好,价格最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加强对所采购物品使用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物品使用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做好对《关于严格机关财务开支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督促落实财务开支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务接待的程序、手续、物品、接待费用进行检查,参与公务接待结账工作,公务接待结算时要由结算人员、财务人员、监察室一并进行,并对公务接待结账账单、接待费用检查、核对和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加强车辆燃油、维修、派车、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监督检查燃油使用情况,参与单车燃油使用、行驶里程和维修的分析、计算工作,督促落实公开工作。纪检监察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车辆加油、派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车辆购置、装饰、维修、保养超过500元以上的项目要经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凡需要维修的车辆,驾驶人员须提前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纪检监察人员跟车到汽修厂现场监督,全程参与,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基建、维修项目进行监督,参与询价、签订合同、监督工程施工等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六是加强对电脑耗材使用情况的监督。七是加强对党员发展情况的监督。八是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监督。参与人员招聘、录用工作,并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参与竞争上岗的实施工作,对每位竞争者的分数进行复核,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干部考评工作进行监督,人事部门要通知纪检监察参与民主测评票数统计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凡是考评涉及的结果汇总,纪检监察都要参与复核。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业务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党纪国法和经济、管理、审计等知识的更新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自身修养,不断提高适应能力和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出色完成反腐倡廉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不断健全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现,多数工作疲于应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做好审计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市纪委要求,市局配备了4人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县区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兼)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联系交流。纪检监察工作是审计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的同志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做好每一项工作,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也要认真开展、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驻局纪检组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系统内部和全省审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联系与交流,及时推介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拓创新,共同为做好审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濮阳市审计局党组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