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审计局调研员 张正选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决策和班长的指挥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履行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学习时间和学习纪律,妥善处理工学时间冲突,把学习和提高工作能力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特点、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衷心拥护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践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责任
坚持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一是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将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每个审计项目进点审计前,都及时召开审前动员会议,组织审计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提出工作目标要求。三是审计实施时,外出审计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坚持党的建设和审计业务融合抓,双提升,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四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上党课,积极开展党日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主动到所在支部、帮扶家庭、帮扶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深入开展“讲严强促”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讲政治、严纪律、强作风、促提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按照省厅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通过自学、参加专题会议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了汪中山厅长讲话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审计“八不准”纪律》等法规制度,对照“讲严强促”活动目标要求,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党规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履行职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2017年,坚持“规范管理,探索创新,促进提升”的基本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了全年审计任务。据统计,2017年通过对37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92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8.56亿元;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金额179万元、主管责任金额1.39亿元、领导责任金额77.24亿元,移交案件线索和事项44件。
(一)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制定了分类别制定了县(区)党委书记、县(区)长、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法检“两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不同类别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二是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评什么,怎么评,怎么用”这一难题,7月份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濮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濮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三是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指导意见》,起草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模板、审计结果报告模板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规范用语;四是编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汉征为该《指南》作序。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部门协作,监督合力进一步彰显。一是加强工作指导。3月份和12月份,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讨培训会议,讨论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主要内容;对《审计评价办法》和《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进行解读辅导,讨论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规范用语,加强了工作指导,推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整体上水平。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审计实施前,向纪检、组织、信访、督查等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征求有关部门掌握的被审计对象的考核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结束后,重点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召开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会议,反馈审计情况、通报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实现与组织部门沟通常态化。采取电话联系、主动汇报的方式,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取得组织部门的支持。11月份与组织部门共同协商提出了2018年任中审计对象名单。
(三)审计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一是8月22日和9月28日,何雄书记先后两次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督促问题整改。9月29日向各被审计单位印发了“落实何雄书记批示的通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将何雄书记批示意见和审计结果报告分别送达市政府分管市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10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三是整改成效明显。据初步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已执行完结项目,共上缴财政321.15万元,促进下拨资金3465万元,调整账项12.27亿元;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案件线索44项,截至目前,辞退人员1人,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理3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批评25人、批评教育2人,作出书面检查13人。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3项。
(四)落实“一审双报告 ”,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2017年,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注重审计成果反映上报。据统计全年共撰写审计专报、审计信息16篇,被采用9篇,其中被《中国审计报》采用3篇、省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动态》采用3篇,实现了零的突破。
三、加强作风建设,搞好廉洁自律
一年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职责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廉洁自律进行了公开承诺。切实抓好分管科室的廉洁自律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半年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凡审计进点时都进行廉洁审计公开承诺,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审计工作中带头坚持依法审计,自觉遵守审计八不准规定,做到了不仅管好自己,而且管好队伍和亲属子女,所分管科室人员没有发生不廉洁行为。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行为,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配偶、子女没有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本人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现象,严格执行通讯、交通工具管理规定,没有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没有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情况,没有接受被审计单位用公款安排的旅游活动或宴请等等。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和深入,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审计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要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克服不足,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提高素质,努力推进审计工作晋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