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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四项措施确保廉洁审计、文明审计
发布时间: 2011-05-16 10:21:58 点击: 3646 [关闭本页]

近日,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廉洁审计、文明审计。

一是在下发审计通知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显要位置张贴审前公示,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一方面可以向审计组反映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公示所提供的监督电话可以在工作中对审计组的不廉洁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二是在进点会上,向与会同志宣布“审计八不准”纪律,再次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进行监督;三是实行双向承诺,被审计单位向审计组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承诺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是否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是否廉洁审计、文明审计进行监督;四是审计组向审计局党组承诺,承诺内容包括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开展审计,做到查深查透不遗漏,不隐瞒、不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个人不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不泄露在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形成的秘密文件材料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审计成果进行交易,谋取私利等六项内容。          (行政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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