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计信息宣传工作,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近日,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将全市审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审计工作目标台账管理考评体系,实行百分制考核。
市审计局成立了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小组,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及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审计信息宣传考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稿件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每季度通报信息稿件报送与采用情况,年终按百分制考核。
办法规定,各县(区)审计局每月至少上报4篇以上,市审计局各单位每季度人均上报1篇以上信息稿件,每篇不低于100字。对各级党政机关和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稿件实行加分。一篇稿件同时被几个媒体采用的,按最高层次的媒体计分。年终信息宣传实际得分最高的科室和个人折合为100分,其它科室和个人按照实际得分分别除以得分最高的科室和个人的实际分值乘以100计算。对县(区)审计局根据信息报送数量和加分因素,计算全年所得分值,最高分为第一名,其余依次类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