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使用,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农村通过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区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但是通过审计仍发现了挤占、挪用资金;截留、私存私放资金;编造项目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以收据代发票作支出等比较突出、比较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到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 因此各级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支农惠农金的管理和监督。首先各级政府要保证各支农资金管理单位的公用经费,从源头上避免他们挤占、挪用、截留支农资金。第二,要严格执行财政支农资金关于县级报账制度的规定,各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责,相互协调,把好资金出口关,减少骗取财政资金、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的发生。第三,要进一步搞好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率性。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的投向控制审核项目对象,加强项目的评估论证,提高投资效益。第四,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对于各级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五,要对支农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竞争。第六,各监管部门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严肃处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市审计局)
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亟待加强
发布时间: 2009-04-20 1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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