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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县(区)公安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 2009-05-06 09:13:43 点击: 5100 [关闭本页]

受市委组织部委托,濮阳市对换届后的2名县(区)公安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我市2007年基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对基层公安局长进行离任审计在全市尚属首次;通过此次审计扩面,我市的基层公、检、法机关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此次审计严格按照中办发〔1999〕20号、豫办〔2003〕18号和濮纪发〔2005〕15号文件的要求,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以提高审计监督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图为2009年4月13日,濮阳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联合进点台前县公安局的会场。

 

                            (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党政干部审计科石广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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