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审〔2010〕108号)
各县(区)审计局:
为促进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控制审计执法工作质量,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增强审计人员的精品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暂行规定》、《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以及《濮阳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决定于12月中下旬开始对各县(区)审计局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每县(区)局检查预计需3天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检查方式
每县(区)抽调从事审计法制工作的人员1人,共6人,分成两个检查组,经过培训后由市局带队,对县(区)局审计质量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市局将予以通报。
各县(区)审计局需准备好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底审计项目案卷目录,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项目。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检查审计案卷和到被审计单位核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审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基础分为100分,社会影响及案件移交分为20分,自由裁量权为10分,评定质量情况。每县(区)抽查各类审计案卷6—10卷。
二、检查的内容
(一)上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去年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是否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好的做法,取得了哪些成绩。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河南省审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河南省审计机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今年的项目案卷要体现自由裁量权的落实情况。执行好的在总分基础上加分,差的要扣分,加分、扣分最多均为10分。
(三)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根据《濮阳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暂行规定》,主要检查以下指标:
1. 审计方案优良率。主要检查审计方案内容是否具体,审计重点、要求、分工是否明确,是否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
2. 审计程序执行率。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履行审计程序,履行审计程序是否到位。
3. 审计实施到位率。主要检查是否认真执行审计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是否充分、完整,对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是否查深、查透。
4. 审计评价恰当率。主要检查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是否言简意明、抓住本质,是否围绕所审计事项进行评价。
5. 审计定性准确率。主要检查审计定性及其使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处理、处罚是否恰当。
6. 审计报告、决定等文书的满意率。主要检查审计报告、决定等业务文书脉络是否清晰正确,内容是否完整,语言是否精练,审计事实表述是否清楚,审计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体现较高层次的要求,是否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
7. 审计结果被上级机关采用情况。审计结果是否如实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是否被上一级审计机关采用。
8. 审计揭露重大违纪问题或者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情况。
9. 违纪违规问题整改率。主要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落实整改情况。应上缴入库的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入库,应纠正的是否已纠正,建议是否采纳等。必要时要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价指标采取计分考核的方法,具体标准依照《濮阳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执行。
希望各县(区)审计局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检查组。
检查组组长:李 伟
成 员:方雪飞 孙晓丽 孙慧芳 安相军
李阔轩 岳玉玲 霍伟伟 徐 静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