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今年来,清丰县审计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督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贯通协调的意见》,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有效将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做到信息共享,抓好融会贯通。年初拟定项目充分沟通协商,对涉及的被巡察单位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实行共同进点,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原则,采取信息共享机制,共享监督过程中的工作底稿、案件材料以及阶段性成果等,对于“巡审”发现的共性问题,强化交流互动,共商治本措施,共促问题整改,进一步促进巡审协同贯通融合。
二是做到人才共享,抓好人才统筹。审计机关选派10余名业务骨干进入巡察人才库,今年以来,先后抽调6名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常规巡察及进驻提级巡察。同时,结合巡察在线索举报、政治谈话方面的权威,积极发挥审计在经济责任、财务管理审查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彰显“巡”的权威和“审”的优势,推进巡审联动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做到协同整改,抓好督促落实。积极实现与纪检监察部门在线索沟通会商、线索移送、办理反馈和督办协调、整改落实等工作环节的全链条贯通。建立巡审会商制度,定期向巡察部门抄送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对双方反馈问题进行共同跟踪督促,全面加强对巡审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同步发挥,切实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