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9号公告:濮阳市看守所、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12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6日至11月30日,对濮阳市看守所、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高阳大道北、经一路东、经二路西,净占地89621.22㎡(134.431亩)。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2829平方米,主要建设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一期、监管业务技术用房、后勤保障用房、门房及配电室等。该项目批复总投资为25640万元,其中,建安费185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对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教育矫治强制隔离吸毒人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促稳作用。市公安局重视项目建设,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管理,项目前期手续较快办理,但是还存在项目进展缓慢、合同签订不规范、超过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进度款、预(暂)付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还需要在以后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项目进展缓慢;
2. 合同签订不规范;
3. 超过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进度款13.19万元;
4. 预(暂)付款项68万元未及时清理。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市公安局正在按照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