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0号公告: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12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自2021年4月15日至6月30日,对濮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濮阳市财政局批复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11642.49万元(含下达各县区指标资金5180万元),期间市财政局追加项目预算428.93万元,总计预算收入12071.42万元;实际预算执行10676.51万元(含下达各县区指标资金5180万元、财政报账户300万元),执行比例91.70%。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账内总收入7512.15万元(省级资金2315.64万元、市级追加428.93万元)。其中:拨入经费7507.95万元(人员经费3572.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84.30万元、项目经费3350.88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
2020年账内总支出7008.15万元(省级资金2153.38万元、市级追加348.93万元)。其中:业务活动费3134.51万元(工资福利2184.92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331.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193.7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8.86万元、项目支出395.38万元);拨出二级机构经费3873.64万元(人员经费1341.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0.62万元、项目支出2471.90万元),年内结余50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农村局及局属二级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但也存在下达县(区)预算资金支付率低,未能发挥效益、内审机构设置不规范,未能发挥职能作用、局属二级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业会计人员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下达县(区)预算资金支付率低、未能发挥效益
2.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
3.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扣押没收物品管理不规范
4. 内审机构设置不规范、未能发挥职能作用
5. 局属二级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业会计人员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下达县(区)预算资金支付率低、未能发挥效益问题,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县(区)按照预算资金用途,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内审机构设置不规范、未能发挥职能作用问题,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要求设立内审机构,充分发挥内审工作职能作用;对局属二级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问题,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局属二级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合规。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后,市农业农村局已在审计期间对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扣押没收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在积极整改中。
具体整改结果由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