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文明单位社区“奉献园”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局创建办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组织全局职工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奉献园”活动。
一、社区志愿服务“奉献园”标准
(一)服务站点设施完善。建好社区志愿服务站是开展 “奉献园”工作的前提条件,协助社区建立、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站,按照省文明委规定的“社区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要求,做到“六有一落实”,即有统一标识、有场地、有队伍、有制度、有项目、有台账,落实志愿服务活动。
(二)招募注册登记规范。一是组建志愿服务队。根据单位实际,招募 名人员,与社区志愿服务站站长结合,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对接社区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和文化、体育、家政服务、维修、健身、心理咨询、治安防范、环境保护、法律普及、礼仪教育等志愿服务项目,组织注册登记。在社区“奉献园”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当困难帮扶对象的服务员、文明创建的宣讲员、文明交通的协勤员、环境卫生的保洁员、优良秩序的维护员、安全保卫的巡访员、文明礼仪的传播员。二是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帮助社区工作人员招募社区内有能力、有善心、爱公益、身体好退离休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和社区内的爱心人士、物业管理人员、居民,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行列,壮大志愿服务队伍。
(三)培训措施得力有效。一是帮助街道、社区对招募的志愿者和本单位的志愿者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濮阳市志愿者招募注册系统”,熟练操作“濮阳市志愿者爱心自助储蓄银行系统”。二是加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政策、知识和技能等内容培训,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活动项目丰富多彩。“奉献园”活动项目主要分五大类:扶弱帮困类服务。对兴化社区的空巢老人刘修良、曹东成,残疾人范瑞霞,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便民利民类服务。面向“奉献园”的全体居民,结合有关部门提供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家电维修、职业介绍等咨询服务项目;精神生活类服务。面向“奉献园”居民,提供宣传教育、文体娱乐、心理咨询、交心谈心等服务项目;治安稳定类服务。面向“奉献园”居民,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纠纷调解、治安巡逻、协警联防、防火防毒、预防疫情、抵制非法活动等社会服务;环境保护类服务。面向“奉献园”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等服务项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要立足自身,发挥优势,围绕居民需求,认真谋划和确定适合自己的活动项目。
(五)志愿服务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定点奉献、定时奉献、定项目奉献制度,围绕重点内容(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子女、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特别是“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基层文化建设;保护“奉献园”生态环境、清理卫生死角、养绿护绿植绿植树等),进“奉献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确定每周的周六为 “奉献园‘爱周六’活动日”。
二、社区志愿服务“奉献园”活动实施步骤
(一)组织招募,建立队伍(
(二)联系对接,注册登记(
(三)开展活动,记录计时(
(四)树立典型,总结表彰(12月至2015年1月)。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推进此项活动转入常态化。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充分认识开展志愿服务“奉献园”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明确措施,扎实推进,真正做到志愿服务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更多的干部职工参与“奉献园”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在志愿服务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在了解掌握志愿服务需求重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着力开发、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帮助社区进一步加强“奉献园”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我市统一的志愿者标识标志等外观形象,树立濮阳志愿者、濮阳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每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三)注重考评、强化激励。在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入党转正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向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者倾斜,切实把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奉献园”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促进“奉献园”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