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我局职工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形成崇尚美德、学习先进、争当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集中展示和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现决定在全局开展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的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感召全体职工,在全局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用道德的力量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黄河水文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
二、组织领导
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文明办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落实。
三、活动安排
(一)推荐评选阶段:(2013年4月-5月)
文明办负责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敬业奉献、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局直单位、机关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第三届河南省直单位“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驻地各级文明办安排,积极参与地方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去。
(二)学习宣传阶段:(2013年6月—7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及时宣传布置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主题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国、各驻地和我局“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通过座谈会、观看光盘、巡讲报告会、道德讲堂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内刊和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先进人物、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使“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高尚思想行为逐步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学习实践阶段(2013年8月—9月)
(1)组织学习座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以“学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为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对照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摆道德风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造主观世界,不断锤炼个人品德。
(2)开展评议活动。结合局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评议活动,让道德模范走进职工中间,让人们走近道德模范,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传播到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人人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人人争当道德模范和好人的良好氛围。
(3)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志愿者服务等重要方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和解决社会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大力推进文明教育,把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融入到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引导干部职工形成共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1月)
认真总结此项活动的经验和成效,针对我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现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逐项制定工作措施。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制定完善行业和单位(岗位)的道德规范,建立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文明办,局属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确定联系人,负责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讨论,认真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精心组织。局文明办将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局“身边好人”巡回宣讲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把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主题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有交流、有总结,并及时将好的活动经验汇总上报局文明办。
(三)强化监督。要做好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主题教育活动的信息收集,及时反映并督促各单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