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廉政建设
濮阳市审计局巩固提升专责监督能力推动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1-12-07 11:35:09 点击: 29317 [关闭本页]

   今年以来,驻濮阳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纪检监察与被监督单位工作的契合点和着力点,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前哨”之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实做细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一是着力贯通“两个责任”。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党组及综合监督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之间协同联动的方法措施,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协同发力、一体落实。积极为局党组建言献策,认真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促进了“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召开了全市审计工作暨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专项监督,督促落实《审计监督同纪检监察、组织、巡察贯通协调意见》,扩大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紧密结合的覆盖面,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促进派驻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贯通融合,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中共濮阳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暂行办法》,对各类主体责任压实压细,传导压力。规范完善财务制度,持续推行审计经费支出情况有序公开,以公开促廉洁,让同志们把他律变成自律,时刻绷紧廉洁审计这根弦。健全审计工作用人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印发濮阳市审计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人员具体考核办法,清退了不符合规定的外聘审计工作人员,解决了长期遗留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先后为51名同志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出具了党风廉政建设意见书。落实《濮阳市审计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暂行办法》,细化同级监督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县级干部出市2天以上都能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报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报告规定事项在审计局机关已经成为一种自觉。

    三是紧盯巡察问题整改。狠抓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2021年政治监督工作重点,融入到日常监督。持续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协助市审计局党组健全完善制度21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15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听取参加省委十届第十轮巡视、市委七届第十四轮巡察人员和2021年度审计组廉政监督员的工作收获、体会等;征求对如何防范市审计局廉政风险特别是防范随意消化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意见建议,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全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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