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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明确党建责任加强党建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6-02 17:09:26 点击: 7340 [关闭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全面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党章》及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就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标准

1.明确责任主体

(1)局党组书记是全局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机关党委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3)党支部书记(临时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成员、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党建责任;全体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率先垂范,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明确职责,当先锋、做表率走在党建工作的前头。

2.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是全局党建工作的引领者和方向盘,局党组要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牢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负责制定规划全局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目标和重点工作。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审计项目亲自督办。督促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开成共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合力。严管班子、带好队伍、落实党内各项制度。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双重责任,积极配合党组书记工作,认真做好分管工作,始终保持班子团结、维护班子形象,拥护局党组的权威,执行党组决策。对自身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严守党纪党规,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坚持把从严治党融入分管审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3.机关党委主体责任。经市直工委批准,我局机关党总支改设为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要履行协助、推进、教育、引领责任。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为机关党委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谋划年度党建工作、党员培训教育、党员发展等工作,指导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建设和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指导党支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落实各项制度,并对党员干部实施全方位严格监督。机关党委要设立一名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对机关党委书记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纪委委员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监督责任,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引导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开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机关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目前,机关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党支部在配齐配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同时,设立一名纪检委员,专门负责支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成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党建工作落实。

5.外派(上挂人员)临时党支部主体责任。(1)上挂人员及外出审计组党员数达到3人以上(含3人),都要成立临时党支部。上挂人员由人事科提供党员情况,由机关党委批准成立临时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机关党委指任,上挂党员外出审计时,应纳入外出审计临时党支部管理。(2)外出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凡外出审计组党员达到3人(含3人)的均要成立临时党支部。事前先由审计组长提出申请,经机关党委审定批复后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支部书记由审计组长担任,审计组长不是中共党员的由机关党委指派。临时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组织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等,引导党员在审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在工作中干在前、吃苦在前、做干部职工的表率。临时党支部要设立一名廉政监督员,负责抓好审计组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等各项工作。

五是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广大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每名党员都要积极投入到党的建设中去,积极参与党内各项活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强化党性观念,广大党员要加强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觉把党建工作和审计业务相结合,更好地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共同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学习教育,突出学习重点

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1)局党组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搞好专题学习和重要学习内容研讨,深入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学习计划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严格考勤签到制度,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2)机关党委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党课安排,督促指导党支部建设。(3)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尊崇党章、遵守党纪,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教育与机关党员教育同步进行。(4)广大党员要把学习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把学习贯穿到全年工作的全过程,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三、严格管理措施,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对党组的自身建设。党组成员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要强化带头意识、标杆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树标杆、做表率。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要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要学习在先、干事在先、尽责在先、律已在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在选人用人上把握方向,守住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政策。严格责任担当。牢记“四个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一些重大事项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制度。

2.加强对机关党委的自身建设。机关党委加强自身建设外,负责全局党员管理教育、党费收缴及管理,督导检查党支部建设等工作,要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党的政策及局党组的决策意图及时贯彻到党支部及全体党员,要注重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动态跟踪、年度考核等。

3.加强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员活动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强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是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保证,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及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工作中的模范、学习中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为普通党员作表率,促使广大党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4.抓好广大党员的管理。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石,加强党员管理是从严治党的关键。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使每名党员都要牢记党的宗旨,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生活中廉洁从俭,以身作则,不该说的说不说,不该办的事不办,不该传播的不传,要谨言慎行,使每名党员时时刻刻都在党纪党规的约束之中。

四、坚持从严治党,促进队伍建设

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落实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纪律底线,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以律己,勤奋工作。(1)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五项制度”既:全程记实、党内谈话、述职述廉、督查考核和问责制度。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工作台账和责任目标制定的工作目标。牢记党的宗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五个必须”,做全局党员的表率。(2)机关党委要当好党组的参谋助手,及时向广大党员传达党组的重要决策部署,督促全局党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研究制订完善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等。(3)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工作中,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给每一名党员。(4)全体党员时刻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为“镜子”和“标尺”,实现机关党的建设在各个领域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开展,促进审计队伍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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