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审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优化法律顾问参与工作的方式方法,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相关规定,日前,濮阳市审计局出台了《濮阳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濮阳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使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成为依法科学决策、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程序。
《濮阳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按照合理配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基础、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支撑的法律顾问队伍,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该《规则》还对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方式、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
《濮阳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政治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每年对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法律顾问在履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表彰、奖励;法律顾问不能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再符合担任法律顾问条件、无法胜任工作的,按程序免去其法律顾问职务或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