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濮阳市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会在濮阳迎宾馆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余广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黄守玺主持会议,副市长王延青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审计法》精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审计整改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一环,既是落实审计工作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能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审计,从能力作风建设的角度对待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不折不扣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坚决抓好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要层层传导压力,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被审计单位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无论是前任的问题,还是历史遗留的问题,绝不能“新官不理旧账”,都要当成现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二是要明确整改标准。对于具备条件、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拿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期整改;对于因政策变化失去整改条件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完善相关的制度,严禁再出现类似问题;对于需要顶层设计解决或者是政策不清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研究拿出整改意见。三是要加强整改督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指导,对涉及重大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推动问题整改;对存在重大违纪违法、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以及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项目,及时组织专项督查核查,或者提级办理,发挥审计整改合力;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特别要运用好“周电话询问、旬现场督查、月汇总通报”工作机制,把审计整改过程作为“再审计、再监督”的过程。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具体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深入研究问题特点、规律和趋势,分析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补齐漏洞,真正做到既“治已病”又“防未病”。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及本部门本系统绩效或年度考核内容。
清丰县等3个县(区)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