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濮阳市审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濮阳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党的建设、审计业务等紧密结合起来,以精神文明建设的高质量引领了审计事业发展的高质量,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审计工作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连续两届被濮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连续两届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连续8年荣获市直单位综合考评一等奖,先后4次被市政府记功表彰(今年初市政府给予记集体二等功奖励);连续6年荣获全省审计系统综合考评一等奖;连年被表彰为全市先进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还是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今年6月9日,组织实施的范县党政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荣获全国地方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填补了濮阳市审计项目在全国获奖的空白。濮阳市委书记宋殿宇、市长杨青玖和常务副市长赵建玲作出批示,认为审计工作方向准、力度大、效果好,有效发挥了“卫士”和“谋士”作用。
获此殊荣,全体干部职工深受鼓舞,纷纷表示将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努力以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