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范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廉政风险,近日,濮阳市审计局研究出台《审计发现问题线索风险防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创新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审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办法》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不做“稻草人”;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无禁区、无例外,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
《办法》要求,一是推行“一对一”专项监督谈话。驻局纪检监察组审前对审计组主审进行“一对一”专项监督谈话,对审计组开展集体廉政恳谈,谈话记录在案。二是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员的监督职责。廉政监督员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报告审计组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发挥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抓、双提升”工作布局,从政治上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台账。每周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建立台账,一周一报告,一周一更新。五是强化审计现场管理控制。严格执行外出审计调查不少于2人的规定;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当、定性依据准确、审计结论恰当。六是推行审计专项督查。每年督查项目数不少于全年总项目数的20%,必要时对特殊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七是健全完善审计回访制度。重点了解审计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情况。八是严格执纪问责。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处理。
《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审计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