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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投资集团搭建内审体系抓好内审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 2021-06-22 09:30:47 点击: 1959 [关闭本页]

近年来,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投资集团”)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积极搭建内部审计体系,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在服务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组织架构,强化重整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濮阳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直接领导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设置总审计师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并把内审监督纳入集团监督工作体系,与内部纪检监察、监事会等监督贯通协调,形成了监督合力。

二是设立内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建设。濮阳投资集团专门设立审计部(监事办),负责投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认真学习《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对子公司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监督的关键手段。优化审计资源,提高协同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内部审计流程支持体系。广泛利用现有审计资源,将党办、投融资、法务、人力等部门骨干力量融入审计组,不断拓展内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根据集团“两会一层”决策事项清单,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经济体检”功能,既查病,又帮助“治已病”“防未病”,在推进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完善内审制度,提升审计宏观管理职能。为适应全新的战略和组织架构,结合转型发展要求,濮阳投资集团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规范。特别健全完善《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等7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做到内审工作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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